(略) 财政局《关于下达 (略) 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呼财农指[2024]20号)。为进一步壮大我县乡村特色产业,持续改善村庄基础设施条件,铸牢防返贫致贫堡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清水河县 (略) 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经县人民政府批复,原则同意。现予以公示。项目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4年6月24日—2024年7月3日)。
监督单位:清水河县农牧局(乡村振兴局)
联系电话:0471-*
邮箱:*@*63.com
附:1.清水河县农牧局关于申请批复 (略) 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分配表
2.清水河县 (略) 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方案批复表。
(略) 财政局《关于下达 (略) 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呼财农指[2024]20号)。为进一步壮大我县乡村特色产业,持续改善村庄基础设施条件,铸牢防返贫致贫堡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清水河县 (略) 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经县人民政府批复,原则同意。现予以公示。项目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4年6月24日—2024年7月3日)。
监督单位:清水河县农牧局(乡村振兴局)
联系电话:0471-*
邮箱:*@*63.com
附:1.清水河县农牧局关于申请批复 (略) 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分配表
2.清水河县 (略) 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方案批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