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扶贫 (略)
关于青稞自动化烘炒系统(具有炒制、磨粉功能)的采购需求论证报告
(以下内容已经根据需求论证专家组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
一、采购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1、采购数量:青稞自动化烘炒系统50套
2、采购标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
(特别要求:机身印制“ (略) 市对口援助项目”)
规 格: ≤ * *1400(mm)
材 料:不锈钢制作
整机质量(kg):≤1250Kg;
(略) 理量(kg/h):≥ 50kg/h;
吨料电耗(kw•h/t):≤ 350
耗电量:≤16KW
加热方式:高频加热
1、炒制功能:
★热介质:盐或沙;
烘炒模块内具有自动分离功能:即炒制成熟的青稞成品结束烘炒,直接进入磨粉工作, (略) 筛沙分离。
★青稞成熟品爆花率:≥ 95%
★安全要求:须符合GB 10395.1和GB/T 5226.1、GB 10396 的要求
★卫生要求:需符合GB/T 9684 要求
设备空载噪声(dB(A)):≤ 85
设备工作时产生的粉尘浓渡(mg/m3):≤ 10
★适应区域:高原地区
2、磨粉功能
配套 (略) : ≥5KW
主轴转速r/min:≥3500
成品细度:50-200目
★调性:进料快慢和出料粗细均可调节。
3、服务标准:产品保修期: (略) 分保修一年,整机保修一年, (略) 价供应配件。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3、评审标准:评分细则如下
评分明细表(实行百分制计分,具体分值分配):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依据 说明
1 价格 30 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略) 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略) 办法》(财库[ *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2 技术 30 1、 (略) 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要求没有负偏离,得25分; (略) 要求并体现产品的质量和性能更优的可加分,每项加1分,最多加5分;★ (略) 文件要求有负偏离的,每项扣5分,其他参数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3 投标产品实力、信誉 5 1、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0.5分;
2、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0.5分;
3、提供投标产品获得的省(部)级部门检验合格后颁布的产品检测报告,以证明其质量合格。提供有效的检测报告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 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4 专利证书 10 投标产品专利权人 (略) 有,以避免采购人在享用本项目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得10分,提供的材料不能证明专利权 (略) 有的不得分。
5 样品 10 (略) 文件要求, (略) 进行炒制作业综合评价。优得10分,良得5分,差得1分。
6 售后服务 5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操作培训和后期维护指导方案评分,最优得2分,依次递减0.5分,扣完为止。
(略) 要求的,每增加1年加1分,最多加3分。
7 业绩 5 以投标产品近2年的业绩计算,销售金额在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得1分,5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得2分,200万元以上350万元以下的得3分,3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得4分,500万元以上的得5分。销售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得0.5分,没有销售金额的不得分。 提供合同复印件
8 投标人财务状况 3 1、提供近两年度 (略) 审计并附审计报告的财务报表1分,仅提供一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0.5分,不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的此项得0分。
2、根据提供的财务报表评分:财务状况良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差的不得分。
3、 (略) 根据验资报告酌情给分,最多1分。
9 投标文件规范性、完整性 2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满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到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一)《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略) (略) 必须得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农产品或农副产品加工机械设备”设计、销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一)采购实质性要求
1.具有炒制、磨粉功能,可长时间连续性工作。
2. 特别要求:机身印制“ (略) 市对口援助项目”。
(二)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及地点:
合同签订后的15天内交货,货物由供应商负责运送到各县指定的地点。
2、履约保证金:
(1)中标方应在合同签订之前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中标价×5%。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及用于补偿因中 (略) 或 (略) 合同义务而给采购方造成的损失。
3、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交货并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按合同金额支付乙方合同款项。
4、报价要求:
不得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
(三)投标保证金:1万元
以上保证金于开标前3个工作日内提交,未按期或未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为无效投标。
(四)验收方式:
按照《 (略) 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成立验收小组,根据具体方案制定验收工作方案,在供应商履约完成后及时实施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时间: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