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津光大冰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医用敷料基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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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静海经济开发区金海道1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光大冰 (略) 医用敷料基片生产项目 | 天津光大冰 (略) | 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园 (略) 6号 | 天津 (略) | 选址于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园 (略) 6号,建筑面积*.863平方米。项目总投资*元,利用现有闲置厂房,对现有PVB生产线的老旧损坏、自动化程度低的生产、公辅设备进行更换,购置安装生产设备。本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医用敷料基片*片。 | 1.运营期现有PVB生产线缩合工序废气、新建医用敷料基片生产线废气应经“两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PVB生产线干燥废气应经现有及新建“旋风除尘+三级布袋除尘器”处理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导热油炉燃烧废气应由排气筒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罐区储罐“大小呼吸”废气应经“碱液喷淋+过滤器+两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食堂油烟应经油烟净化器处置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医用敷料基片生产线投料废气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 2.运营期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不新增生产废水;新增医用敷料基片生产线涂布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制备涂布机补充冷却用纯水纯水机排浓水应经厂区总排口进入天津子牙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天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运营期噪声源应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沾染废物、废布袋、检 验废物(PVB生产线)等应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废边角料、废离子交换树脂、废RO膜、废滤芯(纯水制备)、废包装物(无纺布、油光纸、产品)、清扫灰等应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 5. (略) 环保局《 (略) 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发布< (略) 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7.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运营管理和清洁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2024年9月20日-2024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