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县教育局、财政局、民政局、乡村振兴局联合下发的2023年高中、职中毕业生高等教育入学资助相关文件精神及《 (略) 困难家庭高中毕业生高等入学资助办法》(宝政发〔2023〕12号)、《千阳县贫困家庭高中、职中毕业生高等教育入学资助办法》(千政办发〔2018〕46号)规定,现已完成2023年高等教育入学资助项目政策宣传、学生申请、校级初审、县级联审、项目查重、市级复审、资助领导小组审定等程序。现对拟享受资助的倪瑞英、赵海宁、姚辉等225人(户)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相关情况有异议,可通过电话向千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如实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3日—2023年11月10日
公示电话:0917-*
千阳县高等教育入学资助领导小组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