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天津港世界一流绿色智慧枢纽港口建设,促进临港经济组团发展,提升中部新城片区生活配套及科技创新服务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城乡规划条例》,按照国家、地方控规编制的相关要求以及相关上位规划要求,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会同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完 (略) 设计和控规新编。该方案经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8月22日批复,批复文号为津滨政函〔2023〕143号, (略) 设计和控规新编方案进行公布,公布时间为30个工作日。
一、区位及现状
规划范围东至海滨大道,南至物流北路,西至中央大道,北至津沽一线。以闸南路为界,西部为TGh(07)02单元(以下简称02单元),东部为TGh(07)03单元(以下简称03单元),总用地面积约556.92公顷。
区域现状主要以天津港 (略) 、天津 (略) 、天津 (略) 所属土地为主,东部及北部零星散布一些其他现状仓储企业。现场基本为空地。
二、规划依据1、相关规划
(1)《 (略) 滨海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报审稿)
(2)自然资源部启用的“三区三线”划定成果
(3)《 (略) 滨海新区河湖蓝线划定规划(2019 年)》
(4)《 (略) 滨海新区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在编)
(5)《 (略) 滨海新区公共体育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在编)
(6)《 (略) 滨海新区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2021-2035年)》(在编)
(7)《 (略)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布局规划(2022-2035年)》
(8)《 (略) 消防规划(2021-2035年)》
(9)《 (略) 电力空间布局规划(2022-2035年)》
(10)《 (略) 供水规划(2020-2035年)》
(11)《滨海新区水资源利用专项规划(2020-2035 年)》(征求意见稿)
(12)《滨海新区排水专项规划2020-2035年)》(征求意见稿)
(13)《 (略) 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中长期发展和布局规划(2021-2035年)》(公示稿)
(14)《 (略) 滨海新区燃气专项规划(2021-2035年)》(在编)
(15)《 (略) 加油站空间布局规划(2021-2035年)》
(16)《 (略) 滨海新区加气加油站布局规划(2020-2035年)》(在编)
(17)《滨海 (略) 专项规划(2017-2030年)》(修编版)
(18)《滨海新区综合交通枢纽以及公交场站规划(2012-2020年)》
(19)《 (略) 道路桥梁专项规划(2020-2035)》(在编)
(20)《滨海新区综合交通规划体系规划(2019-2035)》(征求意见稿)
(21)《 (略) 轨道交通线网规划(2021-2035 年)》(征求意见稿)
(22)其他相关规划
2、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2)《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住建部令第7号)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4)《 (略) 城乡规划条例》(2019年修正)
(5)《 (略) 绿化条例》(2022年修正)
(6)《 (略) 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DB12/T 598-2015)
(7)《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8)《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 51328-2018)
(9)《公园设计规范》(GB 51192-2016)
(10)《城市消防规划规范》(GB51080-2015)
(11)《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 175-2016)
(12)《 (略)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DB/T29-7-2014)
(13)《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试行)》(2022)
(14)《 (略) 细分导则管理规定(试行)》(2018)
(15)《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建规〔2012〕22号)
(16)《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规程》(DB12/T 1116—2021)
(17)《 (略) 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DB29-296-2021)
(18)《 (略) 规划用地兼容性管理暂行规定》(2019)
(19)《 (略) 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标准》(DB∕T 29-6-2018)
(20)《市规划局关于中心城区控规深化工作的指导意见》(详规字〔2016〕184号)
(21)《滨海新区十五分钟生活圈实施指导手册》
(22)《 (略) 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滨海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及调整管理的通知》(津滨政办发〔2018〕25号)
(23)《 (略) 河道管理条例》(2018 修订)
(24)《关于严格滨海新区和中心城区中间地带规划管控的实施意见》(规党字〔2017〕115号)
(25)《 (略) 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新型产业用地高效复合利用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滨政发〔2020〕29号)
(26)《 (略) 规划设计导则(试行)》(2018版)
(27)《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
(28)《 (略) 建设标准》(建标144-2010)
(29)《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GB50437-2007)(2018年版)
(30)《 (略)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要求》(DB12/T1031-2021)
(31)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
三、主要内容1、 (略) 定位,明确主导功能
本次规划着眼于新时代发展特色和人民群众对中部新城的新要求,深度落实“双城”发展战略,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立足港产城融合和职住平衡发展,构建组 (略) 空间形态,加快推进“产业新区”向“滨海新城”转变,将区域定位为以科创及配套服务为主的产城融合片区,“以战略性新兴科创产业为动力、轨道交通线网与站点为基础、蓝绿交融的人居空间为本底,将区域打造为集品质引领、服务赋能、创新颐业于一体的滨海新区港产城融合示范区”。
02、03单元均为新建型单元,规划主导功能为居住、商业、新型产业以及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
2、打造合理高效的功能结构
严格落实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耕地保护目标的要求,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以TOD模式带动、辐射周边区域发展,鼓励更多科技企业落户新城,培育特色优势产业集群,构建蓝绿交织、产城共融、紧 (略) 格局。
3、确定人口规模,严格控制用地规模和建设总量
本次规划合理确定人口规模, (略) 定位,02、03单元规划总人口为3.7万人,主要承接临港、南疆港等周边工业园区产业人口。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根据《 (略) 滨海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报审稿)、自然资源部启用的“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城镇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509.57公顷以内。
(略) 定位, (略) 功能,创造良好人居环境。02、03单元内规划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一类工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等经营性用地地上建筑总量控制在577万平方米以内。
4、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本次规划按照15分钟生活圈要求落实各类配套设施,考虑区域及人口规模需求, (略) 、文化中心以及体 (略) 级公共服务设施。规划鼓励将5分钟生活圈设施集中设置形成邻里中心,15分钟生活圈设施相对集中设置形成社区中心。共规划完全中学1处,小学3处,幼儿园6处,社区文化活动中心1处,社区文化活动站6处,医院1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处,社区卫生服务站6处,体育场(馆)1处, (略) (略) 1处,托老所6处,菜市场3处,同时结合5-10-15分钟生活圈规划大型多功能运动场地 1处、中型多功能运动场地3处、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地6处。
5、绿地与广场用地及开敞空间规划
构建多层级绿色空间体系。02、 (略) 建设用地整体绿地率应达到35%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应达到12.5平方米以上。
完善15分钟生活圈公共绿地体系,新建居住区严格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分级设置居住区公共绿地。
构建完整连续的绿道网络。 (略) 绿环、道路绿廊,形成绿荫密集、连续贯通的绿道, (略) 公园和居住区公园。
6、交通系统规划
整体形成“三横三纵”的骨干路网。在细分导则层面,形成“小街廓、密路网”的路网结构,实现路网密、节点通、快慢有序的交通运行体系。
倡导绿色出行,构建“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的出行模式。本次规划范围有B1、Z4两条规划轨道,设新城二站、新城三站两个轨道站。轨道站点周边建议重点优化慢行环境,构建连续舒适的林荫路步行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