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湖南摩敦智能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0月16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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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摩敦智能 (略) 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镇头镇环保科技示 (略) 南侧A-9-04地块 |
建设单位 | 湖南摩敦智能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湖南摩敦智能 (略) 建设项 (略) 镇头镇环保科技示 (略) 南侧,属于建设单位已购用地,用地内建构筑 (略) 镇头镇环保科技示范园统一组织施工建设;占地面积为6690.09m2,建筑面积约为6719.40m2,主要建设内容为1栋生产厂房及1栋配套的综合楼;项目建成后,年产橱柜2000套/a、浴室柜5000套/a、阳台柜2000套/a、衣柜2000套/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用地内建构 (略) 镇头镇环保科技示范园统一组织施工建设,施工期已结束,因此本次评价仅对营运期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及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 (1)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PU漆喷涂 (略) 域进行全密闭,通过负压抽风经水帘后与UV漆辊涂及固化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一并经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外排;木工粉尘收集后进入中央除尘+15m高排气筒排放,底漆打磨粉尘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沉淀池和化 (略) 理后 (略) (略) (略) 镇头 (略) 理 (略) 理后排入浏阳河。 (3)噪声:项目生产作业基本于白天,夜间不生产,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类设备生产噪声,通过选用低声设备,设 (略) ,车间内基础减振,定期维护设备运行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声环境质量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4)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木料边角料、中央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固废:废胶水桶、废活性炭、废油漆桶、油漆渣、打磨的漆粉、废劳保用品统一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水帘废水每一年更换一次,一并交由有危废资 (略) 理。 |
(报告书)公众参与情况 |
(略) (略) (略)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