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处置涉案车辆一宗项目, (略) (略) (略) (略) 络竞价方式进行整体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QJY-2024-*
二、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处置涉案车辆一宗项目。
三、标的车辆内容: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处置涉案车辆一宗(包含电动车、摩托车、货车、轿车、面包车等各类车辆,现均已报废,露天存放多年)项目,挂牌(竞价)起始价232.*元,竞买保证金*元。
四、意向受让方资格及要求
1、意向受让方须为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的法人。
2、挂牌(竞价)完成当天,最高出价方须携带营业执照及《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原件等至出让方处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成为受让方。不符合上述条件企业参与竞价,如竞价成交,该次挂牌(竞价)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申购须知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5月10 (略) (略) 网(新版系统)进行注册申购,详情见《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处置涉案车辆一宗项目挂牌(竞价)文件》。
注:未注册的供应 (略) (略) 网站选择“ (略) 站” →点击“交易会员登录” →点击“新版系统”免费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方”或“自然人”(在“现有系统”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复注册,“现有系统”注册过的自然人仍需在新系统内重新注册。“新版系统”*@*89登录)。
2.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2024年5月10日17时前缴纳竞买 (略) 上系统自动生成的银行子账户。
六、展示时间及地点:
1、直属侦查大队
展示时间: 2024年4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展示地点:存放于寒亭新联泰、寒亭四运、坊子广大、坊子东华、 (略) 、潍城万字、潍城拥军、奎文佳美、峡山风华、峡山大岭、高新军盾停车场;摩托车、货车、小型轿车等,合计约15辆,集中堆放。
2、奎文大队
展示时间:2024年4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展示地点:存放于鸢飞、廿 (略) 、北苑鸢飞停车场;摩托车、轿车、面包、货车等合计约124辆,集中堆放。
3、特别勤务大队
展示时间:2024年4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展示地点:存放于宝华、昌邑、北环、拥军、北胜停车场;摩托车、洒水车、货车等,合计约66辆,集中堆放。
4、坊子大队
展示时间:2024年5月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展示地点:存放于富通、东华、汇东、千顺、平达停车场;摩托车、电动车、轿车、面包车等,合计约759辆,集中堆放。
5、寒亭大队
展示时间:2024年5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展示地点:存放于四运、北盛、新联泰停车场;摩托车、轿车、面包车、货车等,合计约390辆,集中堆放。
6、潍城大队
展示时间:2024年5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展示地点:存放于拥军停车场;摩托车、机动三轮、轿车、面包车、电动车等,合计约356辆,集中堆放。
7、峡山大队
展示时间:2024年5月 9日(上午9:00-11:00)
展示地点:存放于锦广停车场;客车、轿车、面包、货车等,合计约80辆,集中堆放。
8、长深大队
展示时间:2024年5月 10日(上午9:00-11:00)
展示地点:存放于广誉停车场;小型汽车,合计约14辆,集中堆放。
9、荣乌大队
展示时间:2024年5月 10日(下午14:00-16:00)
展示地点:存放于北盛停车场;轿车、面包车、货车等,合计约18辆,集中堆放。
联系电话:0536-*;*舒先生。
七、网上竞价时间
2024年5月11日9:00-9:30。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八、公告媒体: (略) (略) 官网、山东潍坊 (略) 官网、山东潍坊 (略) 微信公众号、山 (略) 微信公众号。
九、其他相关条件要求
1、意向受让方应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在挂牌公告期间自行对标的车辆进行现场查看、全面了解,标的车辆以展示时的现状为准,疑问之处可咨询出让方或产权交易机构。一经参与竞价,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标的车辆出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车辆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车辆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受让标的车辆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资产交易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成交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受让标的车辆等情形的,须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2、确定为受让方后,携带相关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人身份证明、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等)至山东潍坊 (略) 领取《成交通知书》并缴纳交易服务费。受让方自接出让方通知之日起在规定的期限内与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将全部成交价款、清运保证金*元、资产评估费5.*元(受让方须承担评估费,不包含在报价中)支付到指定银行账户。
3、受让方不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未能按期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未按期支付全部费用(包括成交价款、交易费用、清运保证金等)的,将取消其受让方资格,没收其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4、本文件所示的标的车辆概况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标的车辆以办理交接时的现状(质量和数量)为准,标的交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纠纷或疑义均由受让方与出让方协商解决。交接时的数量及质量与本文件所示的数量及质量不一致的,不影响挂牌(竞价)成交价。
5、受让方与出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付清全部成交价款、交易费用、清运保证金、资产评估费后,该标的车辆的所有权即发生转移,因该标的车辆所发生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自燃、政策)、债权、债务及交通事故责任、费用均由受让方享有、承担,与出让方、产权交易机构和原车主均无关系。
6、本次出让的标的车辆为报废车辆, (略) 行驶和再次交易,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受让方承担。
7、受让方自行承担标的车辆转移及拆解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责任及费用。受让方须在办理完毕交接手续之日起20日内将所有标的车辆清运完毕,清运过程中所发生的包括但不仅限于拆解费、吊装费、清运费及人工费等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应确保拆解及清运过程中的安全,拆解及清运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事故、责任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8、受让方须在清运完成后15日内办理完毕报废手续,并提供报废车辆拆解完成证明材料(包括机动车报废回收证明和注销证明),经出让方审核通过后,方可退还清运保证金。超出清运、拆解时间的,有权扣除相应清运保证金。提供虚假报废拆解资质凭证、报废拆解完成证明材料或逾期提供的,出让方有权随时收回标的车辆,成交价款及清运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舒先生
联系电话:0536-*/ *
公司地址: (略) 高 (略) 中段
山东潍坊 (略)
2024年4月25日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处置涉案车辆一宗项目挂牌(竞价)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