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环评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一期)项目 | 浙江 (略) | (略) 台 (略) 中 (略) | (略) (略) | 主要建设内 (略) 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照明工程、绿化景观工程、 (略) 工程和综合管线工程(含雨水、污水、给水、中水、电力)等。 | 无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水:①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采用移动厕所收集,统一由环卫部门及时 (略) (略) 处理达标后排放。②不得在施工场地任意冲洗车辆和机械,在项目施工 (略) 对车轮进行冲洗,冲洗废水 (略) 理后回用于场地抑尘或设备冲洗,不外排;③施工期应严格管理,文明施工,堆料场周边修建砖砌墙进行拦挡,堆料表面采用塑料彩条布苫盖等措施,减少物料流失。 废气:需洒水、降尘,加强施工期管理,避免扬尘影响。沥青混凝土商购,料场和拌和场选址远离敏感点。 固废:生活垃圾妥善收集后交由环卫部 (略) 理;钻渣运至合法 (略) 置。 噪声: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加强对各种机械、车辆的维修养护,包括安装有效的消声器,并在施工点四周设置临时隔声围护,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2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略) 台 (略) ( (略) )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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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