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住建发〔2023)42号
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组织开展“五一”节前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暨扬尘治理检查的通知
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紧紧锚定遏制重特大事故这个目标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力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抓好“五一”期间及今后一段时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同时确保节日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社会稳定。我局决定于节前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扬尘治理综合大检查。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夯实责任,确保检查工作取得成效,成立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红延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蔡 亮 住建系统党委书记
任永刚 质安站站长
成 员:王桂林 质安站副站长
杜延平监督员
王 刚 监督员
宋国宏 监督员
李宁监督员
马静监督员
二、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2023年4月24日至4月28日
三、检查范围及主要内容
全县建设工程在建项目。重点检查各在建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各项质量安全方案制定、扬尘治理措施、重点整治各类高处作业平台、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屋面施工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作业行为。主要检查内容如下:
1、各在建项目主要负责人(总监、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施工企业对工程项目的检查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在工程项目带班制度落实情况。
2、各建设项目成立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情况。项目安全组织管理、安全教育培训、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安全技术交底、建筑工人三级教育、班前活动记录的落实情况。
3、建设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包括办理立项、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等建设手续的情况。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情况。
4、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涉及到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屋面施工、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及执行情况。
5、施工单位“三类人员”和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施工现场防火责任落实情况,主要是施工现场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以及现场用火、用电、用气、可燃物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7、扬尘治理落实情况,主要是施工现场道路必须硬化,并且每日进行清扫,洒水,确保场内道路无扬尘。施工现场和办公生活区裸漏泥土必须全部采取覆盖或绿化措施。工地必须设置车辆冲洗台和冲洗设施,有专人负责,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要冲洗轮胎、车体,严禁带泥上路。
8、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主要是施工企业是否对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开展风险辨识、是否设置危险作业风险公示牌、是否经通风和检测合格后才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是否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劳动防护用具、是否落实作业人员监护、是否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等情况。
9、建筑工地防汛措施落实情况。主要是施工现场是否制定防汛安全管理制度、防汛方案并成立领导小组;值班制度是否健全,防汛物资是否齐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我局将把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抓好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重中之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大项目施工安全监管力度。各施工企业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排查方案,明确责任,认真排查、检查,确保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主体,深化隐患排查。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设计、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要对照职责要求全面开展自纠自查,建设项目主管部门要对所属企业工程安全全覆盖大排查,各有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要坚持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三)狠抓隐患整改,确保整治实效。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及时整改到位的,要立即采取措施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坚决责令停工整改,并予以处罚。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建筑施工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不完善、项目总监及项目经理不在岗履职、管理人员配置不足、资料不齐全的工程项目,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不予复工建设,确保隐患整治落到实处。
(四)各建筑施工单位及项目部从即日起全面组织好自查并落实整改迎检,监理单位督促落实企业自查整改工作。同时要求各单位要安排好节日期间值班工作并保持值班人员通讯畅通,遇有突发情况立即上报。
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