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23)已完成整改, (略) 级验收。根据《关于加强推进2024年度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荆环督专办〔2024〕5号)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略) 空气质量优良率2021年为81.4%,2022年、2023年1月至11月已下降为74.8%、74%,且连续两年不能完成省定考核目标。 (略) 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细颗粒物、重污染天数、空气优良 (略) 排名垫底; (略) 空气质量达标率2021年为81.4%、2022年为75.4%、2023年1月至11月为73.1%,下降态势明显。
二、整改目标
完成年度空气质量优良率考核目标或优良天数比例同比提升。
三、整改措施
1.明确目标任务。制定《 (略)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 (略) 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明确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严格落实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2.强化机制建设。坚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班化运行, (略) 区一体化集中攻坚;严格落实《 (略) 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考核暂行办法》(荆政办发〔2023〕42号),对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月度考核;实施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包保国省控站点制度,压实大气治理责任。
3.加强精准治污。综合利用源清单数据、卫星遥感、激光雷达、走航监 (略) ,实现靶向治污;加强大气污染形势研判,实施精准调度、精准管控。
4.强化污染源管控。持续强化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生活面源管控,扎实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
截至12月10日,我市优良天数比例为77.4%,同比增加3个百分比。其中, (略) 综合指数4.19,与去年同期下降0.2,PM2.5累计均值44.6微克/立方米,与去年同期持平,优良率为75.6%,与去年同期比上升1.8个百分比,重污染天数为0天,与去年同期比减少7天; (略) 优良率为78.8%,与去年同期比上升5个百分点。
(二)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有序推进目标任务
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印发《 (略) 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荆政办发〔2024〕30号);完成《 (略) 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初稿, (略) 区政府(管委会) (略) 直单位意见,目前 (略) 党组会要求进行完善。
2.强化机制建设
持续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专班化运作, (略) 区一体化大气攻坚机制,落实突出问题双交办机制,累积交办整改问题2170个。完成1-11月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坚持实施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包保国省控站点制度,每日推送站点空气质量情况。
3.加强精准治污
每日开展空气质量会商研判,发布空气质量预报。累积开展走航监测125次,推动130个高值问题整改。充 (略) ,加强数据分析整合,累积推送各类调度信息4250余条。
4.强化污染源管控
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会,印发年度工作要点。坚持做好各项污染源管控督导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 (略) 理。围绕重点行业开展多项专项整治行动,推动突出问题整改,推进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及玻璃、陶瓷行业大气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同经信部门印发《关于鼓励重点行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推动环境绩效提升的通知(荆环函〔2023〕6号)》,明确技改资金有限支持涉绩效提升治理项目,安排#元预算对2023年重点治理项目给予激励。制定印发环境绩效提升专项方案,制定印发《 (略) 2024年度重点行业企业环境绩效提升行动方案》(荆大气污防指办〔2024〕1号)、《 (略) 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技术指南(试行)》(荆环函〔2024〕19 号), (略) 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工作推进会,全市已有68家企业提交B级绩效申报材料,已有8家企业被生态环境厅认定为环境绩效B级及以上企业,其中1家为A级(新洋丰);30家企业提交C级资料,10家企业通过C级审核,正在进行公示征求意见。目前,省生态环 (略) 大 (略) 26家企业开展了现场核查,剩余12家企业计划于12月底前完成现场核查。开展 (略) 道路积尘专项走航监测,向相关地方和部门推送督办提醒函9个,扬尘问题通报1期。开展 (略) (略) 域扬尘整治集中攻坚行动,累计交办问题49个,已整改完成27个,待验收6个。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25日,共10个工作日) (略) (略) 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刘姝缘,联系电话:0724-#,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27号。
(略) (略)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