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略) 关于2024年12月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 (略) 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16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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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出文日期 |
1 | (略) (略) (略) 关于孟连县南腊河治理工程水利基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孟环准〔2024〕5号 | 2024/12/10 |
注:如需查阅批复决定文件, (略) (略) (略) 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