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塘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生态保护红线内“ (略) 理塘县德巫岩金矿普查”矿业权废止退出的公告
为贯彻党中央、 (略) 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略) 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分类退出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21〕75号)、《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 (略) 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实施方案>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2〕141号)、《 (略) 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矿业权清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22〕65号)、《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办函〔2022〕55号)等文件精神,积极稳妥推进我县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巳设矿业权依法有序退出工作,确保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经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多次清理核查,补充公示1宗废止退出的矿业权, (略) 理塘县德巫岩金矿普查(许可证号:T*89)。
为加快我县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工作,保障矿业权人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现将我县1宗废止退出矿业权( (略) 理塘县德巫岩金矿普查)予以公告,请相关矿业权人知悉。如有异议,请在2023年5月20日前向我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逾期将不在受理,并认定为自愿接受废止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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