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年产*套浴室柜、4000套衣柜、4000套橱柜和6000套家具柜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08-02至2024-08-08(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政 (略) 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
联系电话:076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略) (略) 年产*套浴室柜、4000套衣柜、4000套橱柜和6000套家具柜改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建设地点: | (略) 清新区禾云镇广州花都(清新)产业转移工 (略) 12号,中心坐标为:E:112°54′45.670″、N:23°53′59.397″ |
环评机构: | 广东 (略) |
项目概况: | 本次改扩建项目建设内容如下:本次改扩建主要对厂内生产区域进行重新布局,新增1栋危废暂存间,生产区域从4#生产车间全部转移至现有的6、7#生产车间和9#生产车间,总占地面积不变。生产产品及规模由原年产*套浴室柜,调整为年产*套浴室柜、4000套衣柜、4000套橱柜和6000套家具柜。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大气:项目对各工序产生的废气进行有效收集处理。木加工、磨光生产废气和漆雾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颗粒物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调漆、喷漆、辊漆、晾干产生的总VOCs、*苯与二*苯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 表1中第Ⅱ时段排放限值,臭气浓度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食堂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型规模标准限值。无组织废气中,厂界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总VOCs、*苯、二*苯排放执行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Ⅱ时段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新改扩建二级标准值。厂区内无组织NMHC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二)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禾云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的较严值后,通 (略) 排入禾云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合理划分防渗区域,并采取严格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环境。 (三)噪声:项目建设后,项目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 3 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经定点收集后统一交环卫部门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该项目报告书编制 (略) 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示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