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嵩政采竞磋-2024-14
2、采购项目名称:嵩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嵩县两程故里消防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8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4月10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
嵩县政采磋商(2024)0050号 | 本项目磋商文件内所有内容 | 宁夏 (略) | (略) 金凤区紫荆花商务中心 A 座 1001 室 | *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嵩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嵩县两程故里消防工程项目 |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 | 60日历天 | 陈超 | 宁*5 |
三、评审专家名单
符铭*、梁浩、叶秀梅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依据《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收取
收费金额:*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 (略) 》、《中国 (略) 》和《 (略) (略) 》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编号:嵩县政采磋商(2024)0051号(项目编号以此编号为准)
2、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3、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接受邮寄、传真件)。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嵩县文物保护服务中心
地址: (略)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开信 (略)
地址: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283号10号楼10层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