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 (略) 场调控力度,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要求,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 (略) 有关部门、在调查分析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潜力、预测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的基础上,编制了宁海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宁海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拟为503.7626 公顷,其中,商服用地共8.0227公顷,占总量的1.59%;工矿仓储用地共109.6271公顷,占总量的21.76%;住宅用地共66.3341公顷,占总量的13.1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共123.5187公顷,占总量的24.52 %;交通运输用地共195.6424公顷,占总量的38.84 %;特殊用地共0.6176公顷,占总量的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