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0 17:0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东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融资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惠泰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XT-GC-*-01-02
2.2项目名称:东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2.3建设地点:本项 (略) (略) 东良庄。
2.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建两栋车间、传达室及室外工程,总建筑面积为21926.99㎡,其中1#车间建筑面积约11143.7㎡、2#车间建筑面积约10740.8㎡、传达室建筑面积约42.49㎡,车间为多层工业建筑钢框架结构、传达室为框架结构,室外工程包含道路、围墙及室外管网等工程。
2.5监理服务期限:18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及其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即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4.40万元。
2.10评标办法:本工程监理采用综合评估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监理服务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省建设厅《 (略) 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建设标准》(鲁建发[2009]3号文)等规定,跨市(地)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本市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承担的在建工程项目不得超过三个(含三个),但需提供同期服务的所有建设单位的书面意见,投标方为有效。
3.3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18)1359号)及《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等文件规定,凡被列为失信主体的失信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 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2023年05月11日起至2023年05月17日;
4.2 获取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cn)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 CA 办理模块→投标单位 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方】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 CA 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 (略) 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公告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6月02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若因投标人操作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成功解密,后果自负。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操作手册等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 投标截止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安惠泰 (略)
地 址:新泰开发区
联 系 人:李经理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中建政德 (略)
地址: (略) 泰山区长城路28号
联 系 人:马经理
电话:*
8. 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们提出投诉。行政监督科室: (略) 工程建设与安全管理科;联系方式:0538-*。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联 系 人:马经理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