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类别:
其他商业及服务业用房
资产名称:
云澳镇澳前村澳前幼儿园
资产地点:
(略) 18-1号
资产类型:
经营性资产
面积:
480.00平方米
交易类别:
出租
租赁期限:
5年
预计租赁起始日期:
2024年09月01日
消防情况:
暂无消防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
受让人或承租人条件:
1.面向云澳镇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或者具备有效的幼儿教育办学资质、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具备合同履约能力的单位。 2.需提供有效的幼儿园办学资格等证书
行业要求:
仅限于作为幼儿园办学用地
税费承担特别说明:
承租方承担
其他条款:
1. 签订租赁合同时,一次性收取中标者前一年租金以及*万元(¥*元)履约保证金;剩余四年的租金,在每年9月3日之前收取当年的租金; 2. 中标者逾期不缴交租金的,应按每日应付款额的千分之二(2‰) 向出租方支付滞纳金(违约金),逾期不缴交租金超过 60 天的,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出租的房地产,追回当年租金,并扣除中标者所支付的履约保证金的百分之百 (100%)作为违约金、滞纳金及其他经济损失,列入集体收入。 3.租赁期届满,如*方无违约行为并依约定将租赁地及建筑物完好交还给*方,*方在 3 天内将合同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回给*方。 中标方在承租期间生产经营项目应办理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手续,依法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承担消防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门前“三包”。没有未取得规划许可不得违规建设,只能在原有建筑物基础上进行修缮。 4.承租期间,未经*方书面同意,*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场地及所属设施。不得在租赁的土地上从事任何违法行为,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的合同,收回出租的土地,并扣除中标方已缴交的租赁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列入经联社集体收入,并追究中标方的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概由中标方负责。 5.承租期间,*方使用本场地如遇政府建设需要,*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终止合同,如项目有对承租场地进行补偿时,土地及固定物归出租方所有,其他可动产补偿归中标方所有,如无补偿双方经济损失由各自负责,出租方根据中标方实际使用期限后,按月计退回中标方承租租金余额,合同随之终止。 6.租赁期限届满后,合同自行终止,中标方在该地块上新构筑物等固定设施按现状无偿归出租方所有,中标方不得拆除或破坏。 7.中标方必须在租赁期限届满十天内自行注销相关营业执照等证件,将该租赁地块移交给出租方管理,并自行搬迁撤离,逾期未搬离的,视为放弃所有权,归出租方所有,逾期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走法律程序的务工费及其他费用)及经济损失均由中标方负责。
其他重要情况说明:
1.本次竞标面向云澳镇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或者具备有效的幼儿教育办学资质、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具备合同履约能力的单位。报名参加竞标者必须提供有效的幼儿园办学资格等证书。凡与澳前村委会、澳前经联社有经济纠纷、拖欠云澳镇各村(居)集体租金的以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能报名参加竞标。 2.中标者若需利用租 (略) 或个体工商户的, (略) 场监督管理局( (略) 场监督管理所) (略) 场主体登记;在南澳县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所涉及费用由中标者自行承担。 3.资产总面积1016平方米,其中240平方米为教学楼(教学楼二层建筑面积480平方米),776平方米为空地。 4.报名参加竞标者须按照广东省农村产权 (略) 所发布的交易公告的报名时间将竞标保证金*元(大写:*万元)汇入县保证金专户,逾期或未足额缴交竞标保证金者不享有竞标资格。
合同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