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光泽县2024年国道小修养护零星修复工程(二期) | ||
品目 | 服务/交通运输和仓储服务/道路运输服务/公路管理和养护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光泽分中心 | ||
(略) 域 | 光泽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29日 09:5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04日 每日上午:9:30 至 11:0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福建 (略) (光 (略) 249号皇庭丹郡8幢二层商场)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1月08日 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福建 (略) (光 (略) 249号皇庭丹郡8幢二层商场) | ||
预算金额 | ¥57.#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光泽分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光 (略) 16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先生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光 (略) 249号皇庭丹郡8幢二层商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女士/# |
项目概况
光泽县2024年国道小修养护零星修复工程(二期)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 (略) (光 (略) 249号皇庭丹郡8幢二层商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SGZ-CS-#
项目名称:光泽县2024年国道小修养护零星修复工程(二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光泽县2024年国道小修养护零星修复工程(二期) | 1.00 | #元 | 批 | 交通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截止2024年12月31日;(实际工期按现场实际发生的日历天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否
节能产品:是
环境标志产品:是
绿色建材:应符合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与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a、具备交通部门 (略) 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证书二类#级(或新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b、 (略) 基路面桥梁养护#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C、或具备交通部门核发的三级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非中小企业投标将被拒绝。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交通业”。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9日 至 2024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9: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 (略) (光 (略) 249号皇庭丹郡8幢二层商场)
方式:现场获取,参加报名的投标方代表均需随身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投标方代表不是法人代表的,投标人代表须随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书。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 (略) (光 (略) 249号皇庭丹郡8幢二层商场)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0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 (略) (光 (略) 249号皇庭丹郡8幢二层商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光泽分中心
地址:福建省光 (略) 163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光 (略) 249号皇庭丹郡8幢二层商场
联系方式:王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