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现将兴县晖 (略) 新建兴县30MW集中式地面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监测报告包括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兴县晖 (略) 新建兴县30MW集中式地面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兴县东部奥家湾乡
建设单位:兴县晖 (略)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0日-2025年01月2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郑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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