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 (略) (略) 选矿厂尾矿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略) 选矿厂尾矿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鸡冠山乡高家堡子村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7日-2024年12月25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陈允涛
联系电话: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