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莞 (略) 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略) : | 2022WR004 | 宗地总面积: | *** .7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塘 (略) 区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3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2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100 | 主要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2340 | 二级 | | | 其他商服用地 | *** | 二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 万元 | 估 (略) | *** BA0035 |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该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水、 (略) ;按现状出让 | 起始价: | *** 万元 | 加价幅度: | 500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2年04月02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2年04月19日16时00分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竞买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仅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参与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三)申请人需严格遵守《关于进一步严格住宅用地竞买有关事项的通知》(东自然资〔2021〕 (略) )的规定。 (四)但申请人具有以下情况除外:1.凡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2.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人员。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2年03月20日 至 2022年04月15日 到 https:/ ***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2年03月20日 至 2022年04月15日 到 https:/ ***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4月15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2年04月16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https:/ ***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2WR004 号地块:2022年04月02日09时00分 至 2022年04月19日16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一)1.该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水、 (略) ;按现状出让;2.成交后30日内,由塘厦镇人民政府将出让宗地按现状条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二)竞买保证金设定为 *** 万元人民币。竞买申请人的购地资金(即地价款,含竞买保证金)须为合规自有资金。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竞买申请人要说明购地资金来源、提供相应证明并对上述要求作出承诺。 (三)规划建设要求:1.竞得人须按规字第2021-20- (略)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要求进行建设,竞得人必须在土地交付后1年内动工建设;2.该地块开发建设期为3年,宗地建设项目在 2023 年5月19日前开工,在 2026 年5月19日前竣工。 (四)宗地权利人须无偿配建宗地住宅计容建筑面积10%的比例(即不少于计容建筑面积 *** .12平方米)作为安居房并无偿配建相应的停车位(按计容建筑面积每100平方米配1个停车位,不足100平方米按照100平方米计算,可办理独立产权证)。配建的安居房计容建筑面积包含在本宗地的计容建筑面积范围内,交付标准不低于该项目同类型住宅(精装房)和停车位交付标准。配建物业建成验收后竞得人须无偿移交给塘厦镇人民政府指定的接收单位,并办理不动产权证到塘厦镇人民政府指定的单位名下, (略) (略) 有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地块竞得人负责缴纳(具体要求按《东莞市配建安居房建设移交监管协议》执行并由塘厦镇人民政府监管)。 (五)宗地权利人须在宗地内 (略) 独立占地面积不少于45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4698平方米、办学规模为15个班的幼儿园给塘厦镇人民政府(具体要求按《东莞市新建改建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履约监管协议》执行并由塘厦镇人民政府监管)。 (六)宗地权利人须按《 (略) 场配建技术指引》要求,在宗地内无偿配建一个建筑面积不少于1200平方米 (略) 。(具体要求按《 (略) 场履约协议》和规字第2021-20- (略)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执行并由塘厦镇人民政府监管)。 (七)如竞买申请人注册地址不在塘厦镇的,受让地块后30日内(即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0个自然日内)须在塘厦镇注册成立具有独立 (略) 开发建设该项目, (略) 须与出让方签订补充合同条款同意承接 (略) 权利和义务( (略) 有税费均在塘厦镇缴纳,由塘厦镇人民政府监管)。 (八)该地块项目应当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和装配式建筑有关要求进行建设(由东莞市住房 (略) 监管)。 (九)在竞价过程中,若竞买申请人的最高报价不超过(即小于等于)最高限制地价 *** 万元时,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及成交地价款;当报价超过最高限制地价后,采用终次报价方式确认土地竞得人。终次报价区间为 *** 万元至 *** 万元,以终次报 (略) 有终次报价平均价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其所报的终次价格为成交价。 (十)竞得入选人须按照《关于进一步严格住宅用地竞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接受竞买资格审查,自竞买资格审查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自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先与塘厦镇人民政府签订《东莞市配建安居房建设移交监管协议》、《东莞市新建改建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履约监管协议》、《 (略) 场履约协议》,再与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 (略) 测绘大厦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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