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文件要求,内蒙古电力(集团) (略) (略) 委托内蒙古和 (略) 对鄂托克前旗 (略) 年产*吨 LNG 液化厂用电项目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为了充分了解、掌握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的意见和见解,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鄂托克前旗 (略) 年产*吨 LNG 液化厂用电项目
建设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鄂托克前旗敖勒召其镇境内
工程建设规模:
线路部分:新建 1 回110千 (略) ,起于红旗 220千伏变电站,止于鄂托克前旗 (略) 年产*吨LNG液厂用电项目110千伏变电站, (略) 架设,拟 (略) 全长约 16.7km,其 (略) 0.22km, (略) 16.5km;
变电部分:红旗变电站向西南方向扩建2个出线间隔,其中1个间隔配套设备为科思110kV站供电,另1个间隔备用,只预留位置。
项目动态总投资*元,静态总投资*元。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2、本项目建设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3、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4、本项目是否影响公众利益;5、项目建设期间带来的主要环境影响;6、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7、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说明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可直接反馈至内蒙古和 (略) 。
公示机构:内蒙古和 (略)
联 系 人:李艳平
电 话:*
E - mail:*@*63.com
时 间: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