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转让方已对标的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业人士对标的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在申请受让登记时提交经转让方确认的《现场勘查确认单》,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转让价款、办理交接等相应手续,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2、转让标的类型、数量和交付状况,以交付时现状为准,受让方受让后即视为已实际勘查且不得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3、截至项目挂牌日,转让标的 (略) 于报废状态,受让方须自行负责标的的拆除、运输(含装卸)及清场、场地平整、 (略) 覆盖工作,将所有保温材料、建筑垃圾等清理完毕平整好场地,并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4、拆除单位资质要求: (1)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元的工业类设施整体拆除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文件中须反应出合同签订时间、工程内容等相关信息,受让方须提交成交确认书、交易合同、交易发票、转账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材料为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意向受让方须具备上述拆除单位资质及拆除业绩;或意向受让方虽不具备上述拆除单位资质及拆除业绩,但承诺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供经转让方认可的,并与具备上述拆除资质及拆除业绩的单位就拆除等事项签订的委托合同及提供该单位的拆除资质及拆除业绩证明材料。如受让方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5个工作日后,不符合本公告“拆除单位资质及拆除业绩要求”,则转让方有权取消其受让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符合本公告“拆除单位资质及拆除业绩要求”,《产权交易合同》即日生效,《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5、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同时向转让方指定账户交纳“履约、安全保证金”人民币*元(不计息),进场拆除前,受让方及拆除单位须向转让方提供经转让方认可的施工方案、安全防护措施、拆除施工过程中作业人员名单及为作业人员购买相关意外险的保单复印件、安全管理人员的资质证书(人、证一致)等相关基本资料,并与转让方签订《安全施工协议》;具体进场施工及其他要求按转让方《承包商管理制度》及《安全施工协议》要求执行,受让方及拆除单位自觉接受转让方的监督管理。受让方付清转让价款、“履约、安全保证金”,并提供施工方案(含吊装及建(构)筑物拆除方案)、安全防护措施、作业人员、安全人员的相关资料及签订《安全施工协议》后,转、受让双方开始进行资产交接。自书面移交手续完成之日起,转让标的的所有权和标的的毁损灭失等风险皆转移至受让方,受让方须在完成书面移交手续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完成全部标的的拆除、运输(含装卸)及清场、场地平整、 (略) 覆盖等工作。因雷电、暴雨、高温等恶劣天气、转让方生产需要或相关检查叫停等原因,受让方在接转让方通知后,工期顺延。标的的拆除、运输(含装卸)及清场、场地平整、 (略) 覆盖工作全部完成,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转让方根据实际情况退还相应的履约、安全保证金(不计息);未按时完成的,每逾期一个自然日,受让方须按标的转让价款的0.5‰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转让方有权从“履约、安全保证金”中扣除;逾期超过30个自然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价款不予退还且受让方须按转让价款的10%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6、受让方须将转让 (略) 域内的标的全部拆除,并将所有拆除的建筑垃圾等自行清理至转 (略) 外,同时,受让方还须将本次拆除产生的保温材料及转让方在现场存放的保温材料装袋 (略) 内部指定位置存放,由转让 (略) 置。建(构)筑物(含基础)拆除后的场地,按自然地面标高进行平整、无堆积物, (略) 域用 (略) 覆盖牢固。标的的拆除、运输(含装卸)及清场工作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并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7、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拆除、运输(含装卸)及清场、场地平整、 (略) 覆盖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转让方及转让标的所在地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转让方指挥,不得在未经转让方允许的情况下,私自进场工作;遇到交叉施工作业或因标定内容不全有争议的标的,受让方须无条件服从转让方协调和决定;标的拆除过程中所需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受让方须在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向转让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相关资质证书。受让方施工时须严格按转让方划定的范围进行拆除、运输(含装卸),不得损坏转让标的以外的任何设施及违反转让方相关安全、消防等管理规定,不得因此而影响转让方的正常生产经营。如给转让方和相关生产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受让方须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受让方应按转让方要求将转让标的范围内残留垃圾清理完毕,并且须按照相关环保规定及转让方要求,将残留垃圾送到指定位置,并承担相关运费 (略) 理费,受让方应对转让标的的拆除、运输(含装卸)及清场、场地平整、 (略) 覆盖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如发生相关事件,受让方须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8、受让方在现场进行拆除等相关工作产生的能源费用(水、电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设备拆除完成后,所产生的能源费用由转让方从“履约、安全保证金”中扣除。 9、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且受让方付清转让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必须响应,不得提出异议。 10、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成交价均为含税价,交易完成后,转让方按国家税法规定向受让方开具税率为3%增值税普通发票。 11、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不得代办、代交保证金及后续价款等费用。 12、意向受让方勘查现场时,转让方会对本次转让标的情况做具体解说,意向受让方应对现场勘查情况签署《现场勘查确认单》。 13、需现场勘查的意向受让方,须提前一天与现场勘查人员联系。现场勘查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