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野外站建设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 (略) (略) 政府采购中心关于 (略) 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广东省深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拟对国家野外站建设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野外站建设 合同金额(元):(略).00 中标供应商: (略) 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将原合同第三条中的“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的第一款“(一)财政性付款,分三次支付: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5天内预付合同总价的50%,即人民币大写:(略)佰(略)(略)(略)万(略)仟圆整(小写¥1,138,000);项目完成一半,并通过中期验收后,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5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即人民币大写:(略)(略)(略)万零(略)佰圆整(小写:¥910,400元);项目全部完成,并通过(略)方组织的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变更为“(一)财政性付款,分三次支付:合同签订后,(略)方在收到发票后15天内预付合同总价的50%,即大写:人民币(略)佰(略)(略)(略)万(略)仟元整(小写¥1,138,000);项目完成一半,并通过中期验收后,(略)方在收到发票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5%,即大写:人民币(略)(略)(略)万(略)仟(略)佰元整(小写:¥796,600元);项目全部完成,并通过(略)方组织的项目验收合格后,(略)方在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我站承担《国家野外站建设项目服务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略);合同总金额为:¥ (略)人民币(大写:人民币(略)佰(略)(略)(略)万(略)仟圆),以下简称原合同)。为保障国家野外站建设服务项目在2024年至2025年度的有效运行及实际工作需要,对原合同的支付方式进行变更。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7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广东省深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 (略) (略) 梅林街 (略) 8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 (略) 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 (略) (略) (略) 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0755-(略)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 (略) 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
信息来源:http://**:8081/gsgg/(略)/(略)/(略)/14e5b091-4978-462b-9744-c(略)bd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