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安公路分中心 2025年度养护工程项目勘察设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泉路工〔2024〕40 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南安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南安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南安公路分中心 2025年度养护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建设规模:(一)S209线(原G324线K215+126~K224+276)水头段路面重铺工程,工程概算金额为6039万元; (二)S312线K70+677~K75+000段路面重铺工程,工程概算金额为1816万元; (三)S312线K76+000~K78+568段路面重铺工程,工程概算金额为1079万元; (四)S213线K243+650~K243+900段边坡防护工程,工程概算金额为300万元; (五)G228线、G324线、S213线、S215线、S312线南安段交安设施完善工程,工程概算金额为582万元; (六)全年水毁项目工程预估总造价200万元。 (七)其他可能新增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
技术标准:满足国家及交通部现行的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适用规范标准”。
招标范围:参照《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图表示例》(交公路发〔2007〕358 号)编制一阶段施工图设计, (略) 公路中心有关要求,提供较高质量的设计文件,并承担施工期间的设计后续服务,本项目勘察设计费包含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设计、弯沉检测、施工图预算编制及后续服务等一切费用。
标段划分:1个标段。
勘察设计周期:自勘察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完成外业调查工作并采用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外业调查包含水泥路面弯沉检测、水泥面板传荷系数检测等基础工作,并编制完成外业调查报告;外业调查报告提交后次日起30个日历天编制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自施工图设计审查结束次日起10个日历天修编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详见专用合同条款第6.1款的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工程或交通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资质须满足: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投标人为公路设计企业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以在“信用交通·福建”(http://**:30050/gzwz/)网站的公示结果为准。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制作软件最新版本打开。
4.2 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授权书扫描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3月29日08时30分00秒,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
5.3 如遇交易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信用分。
本招标项目信用 (略) 交通运输厅最新公 (略) 干线勘察设计从业单位及主要从业人员信用考核结果。从业单位及从业人员中标及信用结果最新适用情况可查阅“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用交通·福建)(http://**:30050/gzwz/)”网站中“信用考核结果适用情况(动态更新)”栏目中的更新公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 ) 等媒体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南安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
地址: (略) 普莲路338号 | 地址:永春县石鼓镇宝龙二期桃联社区10-12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联系人:蔡先生 | 联系人:小康 |
电话:* | 电话:0595-*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箱:*@*63.com | 电子邮箱:*@*63.com |
2024年03月07日
①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