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略) 自然资源局拟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以下采矿权的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项目及费用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评估费用 | 备注 |
天 (略) 武山县瓦碴沟石灰石矿新增资源量出让收益评估 | 天资矿告 〔2024〕1号 | *元 | |
天水 (略) 秦州区关子镇水泥用大理石矿深部资源量出让收益评估 | 天资矿告 〔2024〕2号 | *元 | |
二、评估机构报名要求
1、报名单位必须是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
2、申报资料齐全(提供公告附表内容及相应的证明材料);
3、近两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
4、主要评估师有三年以上评估经历且从事过相同或相近矿种矿业权评估(附实际业绩证明材料, 本次评估矿种为水泥用大理岩、水泥用石灰岩)。
三、报名所需资料
有意报名的评估机构须提交以下资料:
1.《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见附件);
2.出具满足报名要求的承诺函(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注:请报名的评估机构按以上要求,先传真报名表和承诺书,后以信函、邮递方式提交报名表、承诺函原件)
四、时间安排
2024年6月28日—7月4日,评估机构报名;
2024年7月5日—7月11日,网上公示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评估机构名单,同时公布摇号的具体时间、地点;
评估机构欲派代表(每个机构限额1人)观摩摇号过程的,请随报名材 (略) 自然资源局。
五、其他
1.中选评估机构应在收到中选结果书面通知后的5个工作 (略) 自然资源局签订《委托评估合同》。
2.中选评估机构放弃承担评估项目,必须在收到通知后3日内书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自然资源局两年内将不再接受其报名参选。被放弃的评估项目延至下次选择评估机构承担。
3.评估报告质量将影响该评估机构再次参加选择的可能。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矿业权管理科
联系地址: (略) 秦 (略) 650号( (略) 自然资源局9楼902室)
邮 编:*
联系人:李璇
电 话:0938-*
传 真:0938-*
邮 箱:*@*q.com
附 件: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