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5月4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4日-2023年5月9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17-*
地址:西充县晋城镇星光路( (略) 西充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零能昊钢化真空玻璃及真空板材生产项目(三期) | (略) 西充县多扶工业园区 | 四 (略) | 四川科 (略) | 本项目建设生产厂房约30000平方米,年产20万平方米钢化真空玻璃、夹胶玻璃、中空玻璃、年产100万平方米真空板、单元式墙板、金属墙板,主要设备为:全自动玻璃切割机、直线双边磨边机、玻璃钻孔设备、玻璃清洗干燥机、玻璃钢化炉、中空生产线、*基胶涂布机、分子筛罐装机、双封炉、夹胶炉、自动送料系统、高速搅拌机、真空绝热板成型机、红外线干燥机、热塑收缩机、真空绝热板封装机、线切割机、雕刻机等80余套设备。 | (1)声环境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设备噪声通过采取合理布置噪声源,优化设备选型,设置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的检修维护、加强管理等降噪措施后厂界达标排放。 (2)大气环境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有机废气设置集气罩或集气管道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粉尘设置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3)水环境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磨边及钻孔冲洗废水、玻璃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净化水制备废水(浓水)、车间地面清洁废水、生活污水经污水预处理池达标处理后,外排。 (4)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玻璃、废玻璃碴、沉淀池废玻璃碴、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阻隔袋、废铝隔条交由第三方单位回收利用;不合格品、除尘器除尘灰收集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污水预处理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处理;废胶包装物、废活性炭、废矿物油(桶)、含油废劳保用品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