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县庞家地 (略) 商河县宝源 (略) 西南,该地块调查面积约为343.25亩(约*m2),四至范围为: (略) 、 (略) 、南至博学街、北至宝源街。调查地块原为庞家村用地,主要进行居住活动和农业种植;现状为闲置待开发状态,地块内北侧和西侧现状种植小麦,南侧和中部部分区域被原庞家村居民临时利用种植了菠菜、大葱等蔬菜,东侧搭建有临时活动板房用于经营烧烤和储存桌椅农具等物品;地块内部存在尚有6家民宅尚未拆除,经
现场沟通了解未搬迁是由于目前尚未开发利用至民宅所在地;地块内部进行了少量土方开挖,开 (略) 、铺设管道,地块内堆存的土方由于地块内部场地平整、 (略) 修建挖出。
对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主要为07居住用地中的城镇住宅用地(地块东南侧少部分区域规划为0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教育用地、地块西南侧少部分区域规划为10工矿用地中的采矿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明确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为摸清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 (略) 商河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山东海 (略) 承担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该地块和周围地块历史发展状况等进行调查研究,识别、判断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可能性,通过第一阶段调查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得到主要成果如下:
第一阶段资料收集调查结果:通过商河县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和2005年5月~2024年3月历史遥感影像图,了解到该地块历史上一直为庞家村用地,主要用于村民居住和农田种植;2018年庞家村民宅拆除,原址一直闲置至今,地块内北侧和西侧原为农田、现状仍在种植(目前种植作物为小麦);地块内部尚有四家住宅尚未搬迁。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主要为居住用地。地块内历史上用地性质不涉及工业用地,历史上没有从事过任何工业生产和规模化养殖活动,地块内和周边未发现可能对地块造成影响的污染源。
第一阶段现场踏勘调查结果:现场踏勘期间,目标地块内不存在土壤的污染痕迹,地块内现状主要为农田、民宅家尚未拆除、河流和杂草树木,现场有少量开挖土方,主要为开 (略) 、铺设管道,地块内中部有少量土方堆存,由于地块内部场地平整、 (略) 修建挖出;通过观察地块内土壤和堆存土方,未发现土壤有颜色异常和气味异常的情况,无土壤污染和腐蚀的痕迹现场,未发现建设车间或民间小作坊的生产痕迹,未发现任何化学品的使用和处置情况,未发现储罐、污水池、废物堆放地、垃圾堆放池;地块内表层土壤的快速检测未发现有数据异常情况。地块紧邻区域以住宅小区、 (略) 、农田为主;周边地块1km范围内以小区住宅、学校、观赏公园、农 (略) 为主,存在2家工业企业(位于地块东南侧630 (略) (略) 和位于地块东侧 (略) 注采一站),未发现有重大污染性企业。踏勘期间周边企业内部地面均做好了防渗和硬化措施,未发现有泄露和污染迹象;地块内和周边区域踏勘时未闻到有刺激性气味和异味,现场踏勘未发现地块内和周边土壤有被污染的痕迹。
第一阶段人员访谈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庞家村用地,历史上主要用于村民居住和农田种植,在历史使用期间,未曾用于规模化养殖和民间作坊等工业生产和经营活动,未曾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的情况;历史上无化学品使用与储存,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或其他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内中部堆放的少量土方由于地块内部场地平整、 (略) 修建挖出,原用途为居住用地和农用地,不涉及工业生产活动。地块规划用地类型主要为07居住用地中的城镇住宅用地、地块东南侧少部分区域规划为0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教育用地、地块西南侧少部分区域规划为10工矿用地中的采矿用地。调查地块内土方少量开挖,有土方堆存,未发现土壤和土方有颜色异常和气味异常的情况,无污染和腐蚀的痕迹现场;地块内不涉及外来垃圾、固废的填埋。周边地块1km范围内建设2家工业企业,为位于东南侧630m处的济南 (略) (建设4台燃气锅炉)和位于地块东侧 (略) 注采一站,人员访谈未听闻周边企业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内的土壤未曾被污染过。
通过第一阶段的历史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确认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对地块造成影响的污染源。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4.2.1要求,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无需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地块可以用于后续的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