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中心项目国泰中心项目(张地 2021-B33 号地块)暂估价二次招标(供水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货物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泰中心项目已由张家港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核准江苏国泰 (略) 国泰中心项目批复张行审许[2021]1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国泰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江苏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国泰中心项目(张地 2021-B33 号地块)暂估价二次招标(供水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略) 塘桥镇富民路以北、昇恒路以西。
2.2 建设规模:拟建1栋33层商务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39110平方米。
2.3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交货期(日历天) |
E** | 国泰中心项目(张地 2021-B33 号地块)暂估价二次招标(供水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 无负压供水设备一批 | 298.0 | 60 |
2.4 其他:设计单位: (略) (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 其他要求:(1)投标申请人应为中国境内获得工商行政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申请人可为生产厂商,也可为代理商,但代理商需为国内注册法人企业,须取得符合条件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同一品牌只接受一个申请人报名;(生产厂家优先于代理商;若同为代理商,则优选授权委托书的时间靠前的代理商,若授权时间相同,则该品牌经销商均不予入围); (3) 制造商(代理商须提供所代理的制造商)具有无负压设备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4)制造商(代理商须提供所代理的制造商)的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或权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无负压供水设备或管网叠压成套供水设备等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2月08日8时30分至2024年03月07日13时3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03月07日13时30分。
5.2 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6.1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http://**。
6.2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个标段。
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招标人按下列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按照标段招标控制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招标控制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6.3 ? 。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略)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处 0512-* 。
10. 联系方式(异议)
招 标 人:江苏 (略)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 (略) |
地 址:张家港保税区京港大厦466室 | 地 址: (略) 华怡商厦南楼4楼 |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朱晓林 | 联 系 人:*海燕 |
电 话:0512-* | 电 话:0512-* |
传 真:0512-*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2024年0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