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四川 (略) 下湾采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1日-2023年1月17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32-*
地 址:资中县学府路资中生态环境局(综合业务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四川 (略) 下湾采区扩建项目 | 资中县新桥镇华光村 | 四川 (略) | (略) 国环 (略) | 该项目选址在资中县新桥镇华光村,扩建后矿区范围、开采矿种、开采标高和开采方式不变,通过增加采掘设备、调整生产组织等方式扩大开采规模;矿区范围由6个拐点圈闭,总面积为0.15平方公里;开采矿种为石灰岩,开采规模由40万吨/年扩增至75万吨/年,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开采深度标高+498米~+422米,自上而下分台阶式开采,开采过程涉及机械铲装、汽车运输,不涉及爆破作业;原矿采出后即外运,用于四川 (略) 水泥生产,不设置堆场储存,本项目不进行原矿破碎和筛分加工;设置表土临时堆场和两个排土场,分为场外排土场、场内排土场;配套建设相关环保工程及公辅设施。 | 一、污染防治措施 1.合理布置施工场地,施工活动应控制在用地范围内,减少植被、土壤的破坏,做好表土、废石的临时堆存和综合利用,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新增水土流失;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结合周围敏感点分布,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方式,减缓施工扬尘、噪声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 2.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禁止越界开采,控制生态环境影响范围;按照《 (略) 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管理办法》、《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和《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要求认真落实生态保护及修复措施;严格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边开采、边修复”措施,及时对采空区进行修复;矿山服务期满后应对矿区进行全面生态恢复,强化生态恢复过程中的管理和维护措施,恢复其土地原有功能,植被恢复应选择乡土物种,确保生物安全。 3.完善“雨污分流”系统,规范修建截、排水沟、临时雨水收集沟及临时雨水收集池、淋溶水沉淀池、初期雨水收集池、洗车废水沉淀池,收集的雨水、淋溶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抑尘,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生活污水依托已有化粪池,用于矿区内绿化灌溉,不外排。 4.采剥和破碎粉尘、矿石和剥离土石等装车粉尘、剥离土石卸载粉尘通过喷雾控尘;边开采、边复垦复绿,对裸露的已开采区域及废石临时堆场、表土临时堆场遮盖密目防尘网,终了平台及时覆土绿化;硬化运输道路,并采取安排专人洒扫控尘、控制装载量、控制车速、篷布遮盖运输、设置冲洗平台对运输车辆冲洗等方式控制运输扬尘。 5.规范开采过程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控制生产、运输时段;加强管理,减小运输车辆噪声对运输道路两侧居民的影响,防止扰民。 6.场外排土场(依托)位于建设单位玄天观采区的采空区内,场内排土场利用原有项目已有的排土场(为矿区内采空区),表土临时堆场利用矿区内采空区;第一年废石全部运玄天观采区回填采空区,第二年及以后76.5%的废石置于场内排土场,用于回填本矿区采空区后复垦,23.5%的废石外运四川 (略) 水泥厂利用;表土暂存于表土临时堆场,最终全部用于矿区的复垦覆土,不外排;初期雨水、淋溶水及洗车废水沉淀泥沙定期清掏,堆放于临时堆场;采空区形成后及时回填和覆土绿化,减少废石和剥离覆土堆存量;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设备修理和保养产生的废润滑油即时采用铁桶收集后运至本建设单位水泥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2、其他部门意见 1.资中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以川投资备【2112-*-07-02-*】JXQB-0212号对本项目予以备案; 2.资中县新桥镇人民政府和资中县新桥镇自然资源所联合出具了《选址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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