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浦北金康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浦北金康风电场项目
2、建设地点:浦北县福旺镇、寨圩镇、乐民镇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内容及规模:拟新建浦北金康风电场总装机容量200MW,拟以35k (略) 送入浦北壮岭风电场升压站共建送出。
5、项目总投资:*.*元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浦北华能景 (略)
2、地址:浦北县县城金浦新区投资大厦(浦北县天龙万象广场·时代城)11幢09号6层
3、联系人:黄荫年
4、联系电话:*
5、电子邮箱:*@*q.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1、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略) 圣川 (略)
2、地址: (略) 柳北区白露大道16号6栋3层第一间
3、联系人:谢工
4、联系电话:*
5、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若公众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下载本公告所附“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快递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公开。未采纳的意见由提供有效联系方式的公众提出的,建设单位将通过该联系方式,向其说明未采纳的理由。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限
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告之日止,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浦北华能景 (略)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