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2016 (略) “沃讯119”广告代理权招商项目,招标人 (略) (略) 巴音 (略) ,现公开邀请符合条件广告代理商参加,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一、项目概况
我公司充分发挥自身3G技术优势与 (略) 展开积极 (略) ,在市 (略) 所、商住楼宇、居民小区等地点建设安装电子屏幕,用以消防安全知识、公益信息、企业形象的宣传;同时利用电子屏幕覆盖范围广、更新速度快的优势,进行各类商业广告的发布。
本招标项目针对2016 (略) 沃讯119广告代理服务公开招商,由于“沃讯119”传 (略) 具备公益性质, (略) , (略) 自营广告业务,故本次招标内容为每30分钟滚动周期内的10分钟商业广告代理权,每条广告每天至少可滚动播出48次。
二、最低控制价:人民币15万元,低于此报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三、招标内容:2016年度“沃讯119”发布广告独家代理权。
四、广告代理商应具备基本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许可,要求注册资金10万元及以上。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应包含广告业制作,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具备专业的广告策划、设计、服务、代理、发布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复印件。
4、投标人具 (略) 所。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 (略) 财务会计年度报表。
6、投标人应具 (略) 资信和商业信誉,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两年无诉讼及仲裁情况。
7、其他要求:
7.1申请人信誉良好,无涉及违法、 (略) 为,近三年内 (略) 范围内无不良记录、无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7.1.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7.1.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7.1.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1. (略) 代理服务的;
7.1. (略) 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1. (略) 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1. (略) 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1.8被责令停业的;
7.1.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1.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1.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7.1.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略) 项目投标;
7.1.13不满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领取招标文件时间:请于 * 日至2016 年2月29日,每日上午10时3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30分( (略) 时间,下同), (略) 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日11时 00 分,地点为 (略) 团 (略) 606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略) 巴音 (略)
招标人地址: (略) 维吾尔自治区 (略) 市团 (略)
联 系 人:吴兰 电 话: ***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发布单位 : (略) (略) 巴音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