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变压器、水泵、阀门、电脑、空调等一批废旧物资转让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无 机械设备 名称 变压器、水泵、阀门、电脑、空调等一批废旧物资 规格型号 以现场实地勘察实物为准 计量单位 批 数量 1 成新率 主要功能用途 所在地 现状分析 系使用后更新换代更换下来的废旧物资,部分报废资产因资料缺失无法统计,以实地勘察为准 瑕疵情况 资产已经无法继续使用 其他披露内容 1.不得将受让标的进行 (略) 场,受让方对所在地实地看样、查勘,拍卖废旧物资清单仅供参考,不作为拍卖成交后标的移交依据;标的移交以存放现场实物现状、现数量、现质量为准一次性移交,不再进行数量清点、长度丈量、重量过磅等。 2.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 3.本次标的成交后转让方不提供成交款发票。 4.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2024年1月9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2024年1月22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2024年1月22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5.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6.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交易取消。 7.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披露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 8.报名、看样时间: 即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月22日下午5时止 9.咨询、报名地点: (略) 江滨东路1号国际会展中心一期二 (略) 10.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11.报价书递交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月23日上午11时止 12.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 * 13.拍卖会时间及地点:2024年1月23日下午3时整, (略) 拍卖厅组织拍卖活动 14.交易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采用投标式公开拍卖,报价最高者确定为受让方。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略) 注册地 (略) 鹿城区七都街道沙洲路478-1号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XR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38.8927 是否有保留价 无 价款支付方式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浙交汇”平台温州中心的存管银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冲抵成交款;履约保证金在标的物清运完毕后凭标的移交手续向温州联合 (略) 申请退回保证金。 2.标的的数量以及规格仅作为参照依据,标的物按存放现场实物现状、现质量以实地勘察为准进行拍卖、交付。 3.买受人在标的交接过程中应接受转让方出入管理制度,进行车辆人员报备。 4.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受让方须于接到转让方的交付通知后向转让方提交清运计划安排并签订交易合同后在15日内将标的全部清运完毕,若逾期则处5000元/日的罚款,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5.标的交接过程中应按照转让方指定的区域有序进行,部分标的污损需受买人自行负责清理,不得随意挑选标的、不得擅自超越标的接收范围、不得自行更改过磅地点、更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标的。移交过程中自行安排好搬运设备、搬运人员及运输车辆等,标的交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移交期间的人员、财产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6.移交过程中,买受不能以隐瞒、欺骗、弄虚作假等手段擅自超越转让方指定的范围内容,一经发现给予处罚物资原值的5倍以内的罚金。 7.本次标的成交后转让方不提供成交款发票。
展示时间 即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月22日下午5时止 展示地点 标的所在地 联系人姓名 王先生 联系人电话 0577-*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8.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拍卖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1、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2、《授权委托书》.docx 、 3、《实地勘察确认函》.docx 、 4、《竞买协议》.doc 、 5、资产交易合同(样稿).doc 、 6、特别事项约定.docx 材料附件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叶女士 电话 0577-* 手机 传真 邮箱 地址 (略) 鹿城区海事路17号七楼 网址 http://** 合作机构 名称 (略) 联系地址 (略) 江滨东路1号国际会展中心一期二楼 联系人 王先生 固定电话 0577-* 手机 -- 转让方 联系人 金爱乐 电话 * 传真 邮箱 地址 (略) 鹿城区七都街道沙洲路478-1号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