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略) 施工
招标文件澄清及补充通知
1、招标文件第108页“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变更为“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 ”。
2、招标文件第9页“履约担保”添加内容“履约担保:中标价的10%,支付形式:银行转账”。
3、招标文件12页10.15.1第5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因前后文不一致,故和公告统一,修改为“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 *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4、招标文件第109页12.4.1“付款周期”添加第4条“工程量变更签证及价格调整不进入工程进度额支付,该部分费用经审计确认后进入工程结算支付。”
5、工程量清单中土方运距由1KM修改为3KM。
6、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顺延至 * 日,其他相关事项相应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