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夏邑县德创 (略) 年回收转运*吨废旧电池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0370-*
通讯地址:夏邑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夏邑县德创 (略) 年回收转运*吨废旧电池迁建项目 | (略) 夏邑县郭庄农贸 (略) 东侧158号 | 夏邑县德创 (略) | 河南 (略) | 本项目投资*元,租赁建筑面积为500m2的厂房、50m2的办公室进行生产,年回收、转运*吨废铅酸蓄电池。 | 1.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2.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破损废电池产生的硫酸雾,破损废电池设置单独储存区域,破损区内产生的硫酸雾经负压抽排风系统收集后,经碱液喷淋装置处理达标后,由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硫酸雾的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硫酸雾最高允许排放浓度≤45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5kg/h) 3.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为来过往车辆和叉车产生的运输噪声以及风机设备产生的设备运转噪声,噪声源强为65-85dB(A)。项目噪声经通过加强管理、禁止厂区鸣笛,隔声、减震、衰减后四厂界昼间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废铅蓄电池泄漏液的电解液;中和后的废渣;废弃的日常工作防护用品、废拖把、废抹布;碱液喷淋装置废液;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废铅蓄电池泄漏液的电解液、中和后的废渣、废弃的日常工作防护用品、废拖把、废抹布、碱液喷淋装置废液均属于危险固废,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本项目固废处置率100%,对环境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