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审服(人)函发〔 * 〕 * 号
关于同意中国 (略) 洋 (略) (略) 分公司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函
中国 (略) 洋 (略) (略) 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申请报告》收悉, (略) 职工合法休息权利,促进公司开展正常有序的生产和经营活动,根据《劳动法》第 * 十 * 条规 (略) 《 (略) 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 * 号)、《 (略) 回族自治区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宁劳人(护)字〔 * 号)和《企业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实施细则》( (略) 发〔 * 〕 * 号)等有关规定, (略) 对部分工作 (略) 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意见。具体如下:
* 、因工作性质特殊或职责范围的关系,你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负责人、中心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商务车司机等岗位,工作时间因工作特点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 (略) 不定时工作制。
* 、你公司查勘员等岗位,因公司运营模式的特殊性的需要,适用轮班工作制,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以月为计算周期。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每月不应超过 * . * 小时, (略) 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 * 十 * 条第 * 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 * 十 * 条第 * 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部分岗位适合轮班工作制。 (略) 轮班工作制的的职工,应根据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标准和年度正常工作量计算每昼夜实际工作时间,按不同岗位的作业特点确定劳动班制。实行轮班工作制的职工在休息日轮班工作视为正常工作。
* 、 (略)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周期内,应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不受《劳动法》第 * 十 * 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应当按照标准工作日即8小时工作日安排职工的每日工作,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工作和休息方式。
*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时间为 * 日至 * 日, (略) 应在批复到期前重新申请。
此复
(略) 市审 (略)
*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