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科技局:
你单位《关于鹤壁智慧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收悉(鹤科〔2022〕68号), (略) 长办公会议(鹤政办公会〔2022〕30号)要求,结合委托评估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鹤壁智慧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211-*-04-01-*。 (略) 科技局为项目主管单位; (略) 豫资 (略) 为项目实施单位,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湘江东路南侧、泰伯大街东侧、泉水路北侧、述而大街西侧。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2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0720.7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0743.5平方米。主要建设人工智能计算及运营管理中心、人工智能服务中心、总控中心、创新孵化楼、综合服务楼、生产生活配套设施等功能及辅助用房,建设供配电、给排水、道路等配套设施。搭建数字赋能中枢,建设数据中台、算法中台、应用支撑平台、城市感知平台以及安全中台,同时搭建统一门户,对外提供数据、算法、物联、安全、应用等方面的共性支撑服务,构建“1+N+多应用”平台体系。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77234.85万元。 (略) 财政和项目单位筹措。
五、批复该项目的相 (略) 自然资源规划局出具的《关于鹤壁智慧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用地意见的复函》,市科技局出具的用能情况说明。
六、同意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重要材料采购等环节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要在规定媒介上发布,并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投标情况报告工作。
七、请你单位据此抓紧开展下步工作,编制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严格按照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要求,加强项目监管、落实建设条件。
八、项目 (略)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16日
(供稿:投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