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心内科预采购遥测心电中央监护系统,现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递交资料时间: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29日,材料递交地址:清流县龙津镇长兴中街218幢( (略) 设备科),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0598-*,逾期不予受理。
一、采购内容、数量及要求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基本要求 |
1 | 遥测心电中央监护系统 | 1套 | 一、配置要求: 1、遥测中央监护系统1套,遥测中央监护系统1套(含6分钟步行试验功能); 2、多参数数字遥测收发器8台(含集中式充电站管理、每台标配3块可充电锂电池,有配电池充电底座); 3、病人心电监护仪6台 二、要求报价设备生产日期离交货日期≦3个月 三、使用年限:≥10年 四、质保期≥3年 |
二、公示时间: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29日
三、参与询价需提供材料(一式两份):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所报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需提供:
①报价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
②报价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若报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报价方代表需提交《单位法人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
4、报价表(按附件中报价模板,一式两份,报价表单独密封)。
5、填写附件中 (略) 医 (略) 场调研对比表发到邮箱 *@*q.com(调研表只要填写自己报价的产品信息),并把所报产品彩页也发到邮箱中。
6、其他:产品参数及彩页、 (略) 成交记录、客户名称等推荐材料(需加盖公章),报价材料需提供联系人、联系方式,否则无效。
附件下载:报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