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第一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河北 (略) 对“河北 (略) 工业危废处理综合利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该项目的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河北 (略) 工业危废处理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河北威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二环东侧、 (略) 南侧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约26亩,建设车间、仓库、研发楼、宿办楼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建筑面积*平方米。项目废催化剂(再生价值低)处理采用回转炉焙烧工艺,失活催化剂和失活活 (略) 带炉焙烧工艺,购置安装天然气滚筒回转炉、网带炉、雷蒙磨机、MDS脱硫系统等主要设备12台(套)。项目建成后年处理工业废催化剂*吨,再生催化剂7000吨、再生活性炭3000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北 (略)
联系方式:何经理 *
通讯地址:河北威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二环东侧、 (略) 南侧
电子邮箱:*@*39.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邢台 (略)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网络链接:http://**
提取码:nim8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出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河北 (略)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