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需委托具备造价咨询服务资质的单位(企业)开展零星工程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包括预算编制、结算审核等工作。我中心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造价咨询单位(企业)开展零星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现进行公示,具体事项要求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我中心日常工作需要,需开展围挡建设、场地平整、场地绿化等零星工程(多数项目造价不超过#元),工程量较小,为便于上述零星项目开展,同时规范造价咨询单位选定流程,现通过向社会公开需求,请有资质并有意愿向我中心提供零星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单位报名,后续出现需要开展造价咨询服务时,将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造价咨询服务单位,试行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资格要求
有造价咨询资质及专业人员,并拥有合法经营范围的供应商。
三、服务需求
1.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预算编制、预算审核、结算审核等服务;
2.按我中心要求的时限开展工作,及时出具造价咨询报告并提供给我中心;
3.配合我中心其他相关工作。
四、服务价格
造价咨询收费标准按我中心现行标准,即闽招协〔2021〕32号文件的8折计,最低标准2600元(即若按照该文件标准8折计算后低于2600元,则按2600元支付造价咨询费用),服务费用不超过#元。若出现服务总价超过#元的项目,则通过其他方式另行选定,不纳入本次范围。该费用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服务单位(企业)自行测算。
五、付款方式
出具造价咨询报告并提供等额发票后一次性支付。
六、选定流程
我中心将对报名单位的资质及人员配置进行审核,后续若我中心出现零星工程项目需开展造价咨询,则在通过我中心审核的各单位中,通过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服务单位,并将与服务单位就该项目签订服务协议。若服务过程中造价咨询单位不能按时提供服务、或报告出现错误等情况,我中心将另行摇选服务单位。
七、需求公告发布时间和事项
(一)需求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12日,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二)反馈方式
若各单位(企业)认可该收费标准,并有意愿向我中心提供造价咨询服务,可在2024年10月18日17时前,将报名文件(附加盖单位公章的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造价咨询专业人员名单)送至或邮寄至: (略) 东侨经 (略) (略) 12号,建设科技大楼504室。
九、项目联系人及监督管理部门
(一)本项目 (略) 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传真:#.
(二)监督管理部门: (略) (略) 机关纪委,联系电话:#。
(略) 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