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殡仪馆新建火化机、焚烧炉 (略) 理装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 ***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6月30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略) : *** -2022- ***
项目名称:海丰县殡仪馆新建火化机、焚烧炉 (略) 理装置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550, *** 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海丰县殡仪馆新建火化机、焚烧炉 (略) 理装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550, *** 元
(略)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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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火化设备 | 新建火化机、焚烧炉 (略) 理装置项目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3,550, ***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委托的应同时带齐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2年当中任意连续两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022年当中任意连续 (略) 会保险的凭据(如 (略) 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 (略) 罚。(较大数额罚款按 (略) (略) 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 (略) 有 (略) 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海丰县殡仪馆新建火化机、焚烧炉 (略) 理装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略) 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磋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略)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略)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略) )、《 (略) 发展改革 (略)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 (略) )等的规定;;(2)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且具有本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海丰县殡仪馆新建火化机、焚烧炉 (略) 理装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 (略) 查询结果为准, (略) 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具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 (略) 投标或 (略) 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时间:2022年06月09日至2022年06月1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 ***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2年06月30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鹿境小区 (略) 801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 *** 。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 *** 。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 (略) "(http:/ *** ),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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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海丰县殡仪馆
地址:海丰县附城镇黄土坎
联系方式:0660-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 (略)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附城镇鹿境小区 (略) 801
联系方式:0660- ***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焕庭
电话:0660- ***
广东 (略)
2022年0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