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峰学 (略) 工程答疑及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北峰学 (略) 工程(招标编号:泉建招字[2024]129号),现将本项目投标人的疑问答复、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内容等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投标人疑问
疑问1:本工程土石方费用中土石方类别、抽水台班、比例等承包人投标时在综合单价中已综合考虑,中标后不再调整。土石方工程量在清单核对后不再调整。外弃运距10km包干。以上约定让地质变化、抽水及土方运输等费用都包干考虑,此类包干项目与闽建〔2024〕9 号文规定不符,请调整;
答复:①本工程土石方类别、比例等财政审定的招标控制价已根据地勘综合考虑进行计算,若现场土质类别与地勘报告类别产生突变,经五方确认后,按实调整;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抽水台班已充分考虑项目软基、 (略) 理、管道施工工期、抽水布点等施工期间所需抽水台班和成井降水深度,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③鉴于目前 (略) 内无明确卸土点(消纳场),故本项目预算土方运距按财政审定的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10公里包干计算,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
疑问2:本项目控制价材料存在多种材料相同规格而单价不同,包含混凝土、砂、水泥等主要材料,上述材料涉及结算材料调差,请招标人统一材料单价并更新控制价xml,避免影响投标人自主报价的误差。
答复:该项目控制价存在多种材料相同规格但单价不同,主要由于招标控制价编制时,调整信息价过程中晨曦计价文件未及时同步更新到位造成误差,经复核影响造价较小。请投标人统一单价进行报价,若投标报价材料单价高于信息价的,涉及结算材料调差的,按招标控制价编制期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综合信息价格进行计算,报价时需综合考虑。
疑问3:(1)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中,第56项,“预拌非泵送普通混凝土 C20(42.5) 碎石31.5mm 塌落度120-160mm”,数量为-105.707m3,为负数,请复核;(2)项目采用的稳定碎石工程量较大,合计6100m3,采用现场搅拌的方式与实际工程施工已不相符,考虑环保等因素,已经不再考虑现场搅拌的方式生产数量很大的稳定碎石,请复核;(3)铸铁管单价偏低,同期信息价中,DN400管信息价为#/m,控制价材料价为315元/m,请复核;(4) (略) 沿石单价偏低,A型 #/m,请调整;(5)II级钢筋混凝土管DN800单价偏低,请调整;(6) (略) ,EM-4型(即四层),≥420g/m2,双向拉伸强度≥3.2kN/m,单价偏低,请调整。
答复:(1)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中,第56项,“预拌非泵送普通混凝土 C20(42.5) 碎石31.5mm 塌落度120-160mm”,数量为-105.707m3,为负数,主要原因是设计图纸的围挡采用螺栓固定,定额套用围挡含混凝土基础,混凝土基础予以扣除,请投标人综合考虑整体单价进行自主报价;(2)财政审定控制价按现场搅拌方式考虑,请投标人结合自身的施工方案进行综合报价;(3)-(6)由投标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
二、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内容
1、将招标文件第四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21.19“本工程土石方费用中土石方类别、抽水台班、比例等承包人投标时在综合单价中已综合考虑,中标后不再调整。土石方工程量在清单核对后不再调整”修改为“本工程土石方类别、比例等财政审定的招标控制价已根据地勘综合考虑进行计算,若现场土质类别与地勘报告类别产生突变,经五方确认后,按实调整。”
2、删除招标文件第四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21.25条款。
3、删除招标文件第四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7.8.1、7.8.2条款内容,按招标文件通用本执行。
三、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至:2024年12月20日10时00分。
四、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延至:2024年12月19日17时00分前到账。
五、本答疑及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答疑及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及补充通知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 (略) 站查看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日期:2024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