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6日-2023年10月10日(7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98-*(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 (略) 开发区分陕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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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和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基本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受理时间 | 环评文件/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三门峡工业废物收集暂存环保改造项目 | 2023年9月23日 | 洛阳 (略) | (略) (略) 湖滨区交口工业园区s249东侧 | 三门峡 (略) | 本项目依托三门峡 (略) 现有废矿物油贮存项目,并扩大租赁仓储用房,增加危险废物暂存种类, 建设扩建部分地面防渗、围堰、事故池、废气处理系统等。项目总投资1300万,占地1300平方米。 | 一、施工期:本项目依托现有工程仓库内南部300m2的区域基础上再另外 (略) 伟 (略) 院内1座1000m2的闲置仓库,无土建工程,只涉及围堰、导流沟等建设及其防渗和机械设备安装调试,施工工序较为简单,且施工阶段时间较短。 二、营运期 (1)废气 项目1#贮存库废气采取微负压收集后进入1套“碱喷淋+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再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氨气、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浓度均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HCl有组织排放浓度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2#贮存库废气微负压收集后进入1套“碱喷淋”装置进行处理,再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硫酸雾有组织排放浓度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2)废水 本项目劳动人员从现有工程中调配,不新增员工,无生活用水增加,本项目会新增碱喷淋装置用水,产生的喷淋废液作为危废处置。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运输车辆、厂房内叉车和风机产生的噪声,在采取限制时速并严禁鸣笛、减振、隔声、维护、保养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的噪声预测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喷淋废液、废活性炭、废灯管和沾有危险废物的废弃棉布、废手套、吸油棉、锯末和废消防沙等经密闭容器收集后在危险废物暂存库内分区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