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合川区生态环境局审查蓝叶子新材料
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复合硅酸盐制品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略) 合川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5月30日—2023年6月5日(5个工作日)。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023-*,通讯地址: (略) 合川区南屏路91号,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产1000吨复合硅酸盐制品项目 | (略) 合川区草街街道金凤环路2号10号厂房 | 重庆 (略) | 重庆 (略) | 租用重庆 (略) 现有厂房进行生产,购置分散机、砂磨机、灌装机等设备,通过分散、研磨、灌装等工艺,实施后年产复合硅酸盐制品1000吨。 | 1.水污染防治措施。设备清洗废水经自建两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产品生产。生活污水与地面清洁废水一起依托御志标准厂房已建的生化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在分散机拉罐上方设置1个集气罩,上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1套废气处理设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1#)排气筒排放,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废消泡剂桶、废矿物油、废含油棉纱手套、废油/水混合物等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并按规定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除尘器回收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废渣、废滤芯等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建立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防止环境风险事件的发生。 | 已在合川区发改委立项备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