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城南幼儿园幼儿桌椅、床等设备项目
项目概况
宁都县城南幼儿园幼儿桌椅、床等设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 (略) (网址http://**)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10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DCG*
项目名称:宁都县城南幼儿园幼儿桌椅、床等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宁财购2024F* | 宁都县城南幼儿园幼儿桌椅、床等设备 | 1 | 批 | *.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发出中标通知书后20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支持贫困地区;节能,环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3日 00:00 至 2024年07月06日 00:00
地点:江西省公共 (略) (网址http://**)
方式:登*江西省公共 (略) 站使用CA锁下载。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4年07月10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略) (略) 宁都县分中心开标大厅
五、开启:
2024年07月10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宁都县分中心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信息发布地点:江西省公共 (略) 。 2、响应保证金的缴纳: 0元。 3、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须按成交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由采购单位收取,成交供应商以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方式缴纳至采购单位指定账户。项目验合格后,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验收报告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4、付款方式: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总货款的 95%;余款5%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合同总金额包含设备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税金、售后维护、保修服务和其他涉及到的一切费用。 5、已缴纳响应保证金供应商,在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一日,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6、网上签到和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 (略) 上签到和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 (略) ,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7、开标结束后,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参数、服务以及要求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谈判,谈判小组在谈判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谈判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第一次报价。 报价时间:不见面开标系统程序宣布开始二次报价后,投标人使用CA锁登*江西省公共 (略) 系统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在20分钟内必须完成。报价时间结束后投标人未及时报价的,作放弃投标处理。 8、最终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必须提供三份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二副、加盖公章)。 9、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详见谈判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地址: (略) 宁都县梅江 (略) 37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宁都县分中心
地址:宁都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
联系方式:0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萍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