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并施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 第48号)的要求的有关规定,现将田林县林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田林县林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地理位置: (略) 田林县潞城乡旺吉村
规划范围:田林县林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位于广西壮族 (略) 田林县潞城乡旺吉村-潞城旺吉工业园西面,距县城约20公里,规划用地范围总面积 115.4311 公顷(1732亩)
功能定位及规模控制:综合考虑田林县的产业发展要求,综合分析区域周边环境和未来发展趋势,确定本项目定位为:以木材初加工、板材精深加工以及绿色家具家居制造为主,集林产品展示交易于一体的现代林业加工示范区。
发展规模:本项目用地规模为 115.4311 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 115.0129 公顷。就业总人口约为0.29 万人
规划园区总投资:*万元
二、规划实施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田林县锦林 (略)
单位地址:田 (略) 407号
联系人:黄总
邮箱:*@*q.com?
三、项目编制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西 (略)
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宋厢20号广西旅游投资集团南宁总部基地项目2号办公楼十层1007号- 1010号办公
联系人:卢工
联系方式:*
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公众意见表详见本次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面谈或通过邮寄信函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工程的各有关部门反映。
在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建设单位:田林县锦林 (略)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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