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7日-2024年9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6-*、0876-*(州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通信地址: (略) (略) 38号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马关县大嘎吉光 (略) 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项目名称:马关县大嘎吉光 (略) 工程 建设单位: (略) 文山供电局 建设地点: (略) 、马关县 建设性质:新建 工程占地情况:本工程总占地为1.6038hm2,其中塔基区占地0.7778hm2、塔基临时施工场地区占地0.596hm2、牵张场区占地0.09hm2、跨越施工场地区占地0.032hm2、临 (略) 区占地0.108hm2;按工程占地类型林地0.8428hm2,园地0.1494hm2,耕地0.3922hm2,草地0.2175hm2;按占地性质,永久占地0.7778hm2,临时占地0.8261hm2。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起于大嘎吉光伏升压站220kV出线构架,止于500kV柳井变220kV侧构架,线路全长57.622km,其中位于马关县境内约46.782km, (略) 境内约10.84km。全线除柳井变侧终端塔 (略) 终端塔外,其余均 (略) 架设, (略) 塔本期单侧挂线, (略) 侧不挂导线,共新建铁塔143基,其中耐张塔46基,耐张比例为32.2%;直线塔97基,占67.8%。 项目 (略) 径:线路从220kV大嘎吉升压站向东北方向出线,出线后左转至健康农场四队右转向东北方向走线,经八果洞、健康农场三队、夹沟、岩头寨村、瓦厂沟、小吉厂、落水洞、燕子弯、对门寨至八寨镇左转向西北方向走线,经辣妈子箐、烂泥箐至红石岩右转向东北方向走线,经上三家、地房、守坟寨至滴水岩右转继续向东北方向走线,经老寨、区井、舍坡、北阴寨、石桥、瓦基寨、大田湾、龙树脚、石围子、城子、湾子、小倮者上寨、红所、靛塘、麻地、老帽子寨、上寨、小寨、城子脚至柳井村,接入500kV柳井变东南侧220kV构架,线路全长约57.622km。 |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和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 1.噪声: (略) 在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基础施工,塔基开挖、线路架设等,主要噪声源有汽车、电动卷扬机等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等,另外,在架线施工过程中,牵张场内的牵张机、绞磨机等设备也产生一定的机械噪声,施工设备运行时噪声源强为90~100dB(A)之间。项目施工安排在白天进行,根据预测结果,项目施工过程中在50m处能满足昼间《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即昼间≤70dB(A)。 对策措施:牵张场的布置施工,并尽 (略) 周边的居民点,以减小牵张场设备噪声对居民生活的影响。施工噪声经过地形和林木的阻挡,到达沿线人口密集的居民点时已经大幅衰减, (略) 夜间不施工, (略) 施工噪声对附近声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2.废气: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为施工扬尘及运输车辆尾气,来源于基础开挖、施工垃圾清理及堆放、 (略) 扬尘等。 对策措施:施工期间通过采取洒水降尘(非雨天洒水降尘3~5次),避免大风天气进行土石方开挖等措施可以有效降低施工扬尘对工程建设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机械燃油烟气主要由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产生,产生量较小,所含污染物主要为CO、NO2、HC等,呈无组织排放。经风力扩散、稀释、消除后,对环境影响很小。 3.废水:施工期的污废水主要来自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等,主要污染因子为BOD5、SS、COD 和油类等。 对策措施:项目施工用水车从附近村庄拉取自来水,施工废水主要 (略) 塔基浇筑产生的混凝土搅拌废水。经临时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塔基混凝土搅拌和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租住在附近村庄民房内,污废水随当地村民的污水及粪便一同处理,进入租住居民户的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家肥,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1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影响分析 (1)项目占用饮用水源保护区情况: (略) 杆塔N17、N18、N19、N20、N21、N22位于健康农场夹沟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线路约2.8km穿越二级水源保护区,不涉及夹沟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距一级水源保护区最近距离约674m,距取水口最近距离约752m。工程属 (略) 基础设施线性项目,已取得马关县水务局关于《关于〈马关县大嘎吉光 (略) 工程〉穿越健康农场夹沟二级水源保护区的请示》的审核意见,原则同意项目实施,同时建设单位应按《意见》提出落实:为保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安全,本项目选址选线应遵循避让保护区原则,二级保护区内不得建设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对于确实无法避让的,应以环境影响最小和环境风险最低为原则。正常运营情况下, (略) 工程不会向外界排放废水、废渣等污染物,不属于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但在施工期和事故状态下,上述工程会产生废水、废渣等污染物,可能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造成污染,因此,在确实无法避让的情况下,应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配套建设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将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降到最低。 (2)影响分析: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中涉及二级保护区的项目规定,本项 (略) 为线性基础设施项目,不属于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线路穿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时,塔基仅设置于*域二级保护区内,线路不在水域及一级保护区内立塔,跨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段采用飞艇/无人机放线工艺,项目建设及运营期均不向水体排放污染物,导线对地高度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跨越高度,对水环境无影响,项目建设与国家现行的关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冲突。 对策措施:项目施工期主要产生施工噪声、施工扬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固体废物等,环评要求 (略) 架设安全的前提下,尽量优化建设方案,塔基定位尽量避让密林,选择林间空地立塔,采用高塔架设,保证与林木间满足规范要求的净空高度,禁 (略) 通道,尽量采取无害化方式穿越该片区。塔基施工中严格控制作业面、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合理布置施工时间和施工方式,避开雨季,禁止在水库、沟箐内清洗工具,禁止施工人员在水源保护区内排放粪便和生活污水,人员生活垃圾采用塑料桶统一收集,送至附近村镇的环卫垃圾收集桶处置。加快在水源保护区内施工进度,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因地制宜进行植被恢复,减少地表裸露时间,则从生态影响角度考虑,项目建设对健康农场夹沟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的环境影响较小,且不会改变周边环境的生态功能。 4.固体废物:线路施工期间,施工固废主要包括弃土石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施工作业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包括少量混凝土残渣及干化泥浆、余料、废包装材料等。类比同类工程,铁塔及塔基施工中建筑垃圾产生量约17.0kg/基,项 (略) 共设铁塔143基,施工期共产生建筑垃圾约2.431t。 (略) 施工期平均每天配置人员约5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d)计,则生活垃圾排放量约25kg/d。 对策措施:工程中产生的开挖土石方全部用于塔基区平铺回填利用,塔基产生的剥离表土采用编织袋装袋临时码放于塔基临时施工场地一角,后期用作塔基区及塔基临时施工场地恢复植被及复耕用土。最终,工程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回填利用。建筑垃圾中混凝土残渣及干化泥浆、余料、废包装材料等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存、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收集后清运至合法的建筑垃圾处理场所处置。工程施工不在项目区设置工棚食宿,施工人员租用沿线居民房屋,生活垃圾依托 (略) 沿线 (略) 线路沿线村镇居民房屋现有卫生设施处置;施工场地内产生的零星生活垃圾收集后带回居住村镇一起处置。 5.生态环境 5.1路径比选方案论证 (1)500kV 柳井变至小倮者中寨段: (略) 出线方向、生态保护红线、国家公益林、地形地貌及永久基本农田等因素的影响,线路只 (略) 径方案。 (2)小倮者中寨至小吉厂段:拟选了 (略) 径方案。 路径方案环境比选表
根据上表工程比选及环境比选,小倮者中寨至小吉厂段 (略) 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地形条件相对较好,施工、运行较方便,且沿线环境敏感目标较少,故小倮者中寨至小吉厂段推荐北方案。 (3)小吉厂至大嘎吉光伏电站升压站段:受生态保护红线、国家公益林、地形地貌及永久基本农田等因素的影响,线路只 (略) 径方案。 5.2对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的影响 经叠图分析,拟建工程24基塔与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的云南南部边缘热带雨林区域中的红河湿润雨林区有重叠。 工程与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重叠的塔基及占地类型
对照云南南部边缘热带雨林区域中的红河湿润雨林区的重点保护对象(以下简称“重点保护对象”)的6个方面:(1)生态系统方面。拟建项目占地不涉及“重点保护对象”的湿润雨林、季节雨林、山地雨林。(2)植物方面。拟建项目评价区有“重点保护对象”的保护植物金毛狗、红椿、董棕等分布。但均距 (略) 和塔基区域较远。(3)兽类方面。拟建项目评价区没有“重点保护对象”的蜂猴、倭蜂猴、红面猴、熊猴、云豹、印支虎等分布。(4)鸟类方面,拟建项目评价区没有调查到优先保护区内重点优先保护对象。(5)两栖爬行类方面。拟建项目评价区没有调查到“重点保护对象”的虎纹蛙、突纹湍蛙、棘胸蛙、锯缘摄龟、地龟、蟒、巨蜥、大壁虎、平胸龟、山瑞鳖、中国小头蛇、金环蛇、眼镜王蛇等。(6)鱼类方面。拟建项目评价区大型河流,没有“重点保护对象”的叶结鱼、透明金线鲃、犀角金线鲃、无眼金线鲃、裸腹盲鲃、单纹似魧、花鲈鲤、乌原鲤、卷口鱼、鯮、细头鳅、长臀鮠等鱼类分布。 工程24基塔位于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的云南南部边缘热带雨林区域中的红河湿润雨林区,根据环评调查和预测,项目对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的云南南部边缘热带雨林区域中的红河湿润雨林区主要保护对象没有影响,拟建工程对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的云南南部边缘热带雨林区域中的红河湿润雨林区的影响很小。项目占地区域内没有优先保护区内重点保护对象的分布,该项目建设对区域内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的直接影响很小,对区域内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影响很小。 5.3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影响 (1)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情况 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略) 塔基, (略) 径长、跨度大,无法完全避让集中连片的生态保护红线, (略) 推荐方案在有条件的情况 (略) 均对生态红线进行了避让,根据马关县自然资源局情况说明, (略) 自然资源局关于本 (略) 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数据查询审批表,马关县境内,拟 (略) 有6基塔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分别为Z100-1(杆塔编号N98)、Z100+1(杆塔编号N99)、Z100+1X(杆塔编号N101)、Z101X(杆塔编号N102)、Z102-2(杆塔编号N103)、Z102-1(杆塔编号N104); (略) 境内,拟 (略) 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经统计, (略) 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塔位占地面积约336m2。项目涉及的生态红线类型为“南部边境热带森林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环境敏感区。 (2)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性分析 马关县大栗树乡腊科村民委员会处涉及跨越生态红线1处,涉及6个塔位占地面积约336m2,以下主要针对跨越生态 (略) 径进行比选分析。 1)方案设置分析 ①推荐方案( (略) 径):线路经弯子、腻科村、城子、蔡家凹塘到达石围子北边。 (略) 长度约6.6km,均位于马关县境内。 ②比选方案( (略) 径):线路经小倮者下寨、大倮者村、石洞、盐井、凹塘到达石围子村北边。 (略) 长度约8.7km,均位于马关县境内。 (注:图中红色区域为生态红线,红色带圈区域为国家公益林,紫色区域为石漠化公园,黄色区域为基本农田,红线为 (略) 径,绿 (略) 径) ②建设规模分析 (略) (略) 径短约2.1km。 ③交通条件分析 施 (略) 可采 (略) 、G219国道、县道、乡道 (略) 进行材料运输。两个方案交通条件相近。 ④建设条件分析 推荐方案:塔基不占用基本农田,在马关县大栗树乡腊科村南边跨越生态红线约1.3km, (略) 采用高跨设计,有6个塔位在生态红线内。 比选方案:该路径在马关县大栗树乡大倮者村民委员会需占用3km基本农田,约10基铁塔,同时需占用生态红线,4个铁塔在生态红线内。 ⑤比选结论 (略) 路径方案比较,可看 (略) 沿线生态红线已连接成片,两个方案无法完全避让。结合地理位置及沿线地形、地貌、交叉跨越等因素,对比方案或其他方案均不可避免在基本农田、生态红线或公益林内建设铁塔,推荐方案为最优方案,推荐方案只涉及生态红线。 5.4占用公益林影响 (1)项目占用公益林情况 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等生态环境敏感区。项目占用国家二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已避让国家一级公益林, (略) N103、N104、N132、N140涉及占用国家二级公益林,塔位占地约255m2;线路N126、N135涉及占用省级公益林,塔位占地约176m2。 (2)影响分析 工程选址选线阶段已避让了国家一级公益林,占用的国家二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等级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要求。已充分考虑了尽可能减少占用林地,结合地形、 (略) 运行情况,无法避免的占用公益林地。本工 (略) (略) 线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属于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工程设计已采取相应生态影响减缓和恢复措施,本环评还提出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塔基尽量避让林地,最大程度降低对植被的破坏;线路经过林区时,采用高跨设计,避免大范围砍伐林木现象,施工中通过采用空中张力放线技术,减小放线通道的林木砍伐量;施工结束后通过土地整治、表土覆盖,在“适地适树、适地适草”的原则下,选取当地优良乡土树种进行植被恢复;施工前办理相关林地占用手续,交纳森林资源补偿费,并对临时占用的部分进行施工后的恢复,避免超计划占用林地,严禁随意扩大占地范围等一系列针对森林生态系统的保护措施。本工程已最大限度避让了公益林,在施工期和运行期还将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尽量避免占用生态公益林地、节约集约利用林地原则,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和要求,可将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不会对生态功能造成破坏,不影响整体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发挥。 对策措施: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规定:建设项目占用林地的审核权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目前,建设单位正在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后续须办理本项目林木补偿费和林木采伐许可手续,并遵照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和要求开展后续工作,确保工程开工建设前取得相关征占用林地手续文件。项目占用国家二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按照《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云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手续办理齐全后方可进行施工,项目建设时林木砍伐情况以林勘报告结论为准,杜绝非法采伐和超范围使用林地。 5.5占用基本农田影响 (1)项目占用基本农田情况 (略) 马关县境内,有6基塔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分别为Z13-1(杆塔编号N14)、Z61(杆塔编号N59)、Z89G+1(杆塔编号N85)、Z96(杆塔编号N94)、Z100+1(杆塔编号N99)、J32(杆塔编号N112); (略) 境内,有3基塔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分别为J46(杆塔编号N143)、J40+1G(杆塔编号N131)、Z124X(杆塔编号N128)。经统计, (略) 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塔位占地面积约797m2。 (2)影响分析 工程在选址选线设计阶段已避让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环境敏感区,统筹考虑 (略) 、村庄、矿区 (略) 等限制因素,进行了最大程度的优化, (略) 均无法全线避让基本农田。根据“云政办发〔2008〕142号”文件规定,项目塔基占地不需办理集体土地征收审批手续,塔基用地只做土地登记备案,不颁发土地使用证, (略) 。项目建设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用地补偿,切实做好群众工作,则项目建设与“云政办发〔2008〕142号”文件相符。 对策措施:项目为22 (略) ,采用铁塔架空走线,导线对地距离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架设高度, (略) 下农田耕作生产活动无影响;边实施边及时复垦,施工结束后即可恢复;工程在施工期将严格控制施工期临时占地面积,减少土石方量、减少水土流失、减轻对地表植被的破坏,禁止牵张场选址占用基本农田,不损坏农田水利设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复耕;同时建设单位应按基本农田保护和管理的相关要求向主管部门履行手续,落实基本农田补偿和保护工作,可最大限度减少工程建设对基本农田的影响。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相对较小,且呈间隔点位式占地,用地指标符合土地使用标准。 (略) 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措施,严格按照设定的施工活动范围施工,施工过程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经后期植被恢复后可得到补偿,不会造成评价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明显下降,不会改变区域环境生态功能,不会造成评价区主要农产品产量下降,对永久基本农田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 1.水环境和大气环境 项 (略) 投运后,无废水、废气产生,不会对沿线地表水环境、大气环境造成影响。 2.声环境 (略) 噪声主要是由导线的电晕发放电、间隙放电(火花放电)过程所产生的声音。 线路进行类比分析,选用《220kV 虹山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噪声现状监测》中220kV厂嵩I回线 10#~11#塔 (略) 噪声断面监测值进行类比验证。 (略) (略) 均为单回架空架设,在电压等级、架线型式和导线排列方式等方面基本一致,附近均无明显噪声源。 (略) (220kV厂嵩I回线 10#~11#塔 (略) )投运后产生的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1.9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2.5dB(A),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评价标准要求:昼间≤55dB(A),夜间≤45dB(A)。 3.固体废物 项 (略) 运行期间,将定期进行设备维修和更换,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旧设备、材料等,这些废弃物主要是废弃的导线、螺丝钉等铁质材料,集中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利用,不会对评价范围内环境造成影响。 4.电磁环境影响 (1)22 (略) 单回三角排列段 1)电场强度 线路单回三角排列段在最不利塔型段(JKG22)线下: ①非居民区及其附近导线最低允许高度为6.5m时,距地1.5m高处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8.052kV/m,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非居民区评价标准限值10kV/m的要求; ②通过居民区及其附近导线高度为7.5m时,线下距地1.5m高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6.496kV/m,且最大值出现在边导线处,不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公众暴露控制限值4kV/m的要求;在距离边导线外6m处线下距地1.5m高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3.774kV/m,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kV/m的要求;经过试算提高导线架设高度至10.5m时,线下距地1.5m高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3.9kV/m,可以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kV/m的要求;针 (略) 沿线电磁敏感目标,试算提高导线架设高度至10.5m时,各个敏感点处线下距地1.5m(一层房屋)、4.5m(二层房屋)高处工频电场强度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kV/m的要求。故环评要求经过居民区附近时导线对地高度由7.5m提高至10.5m以上,确保经过居民区附近时导线电场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要求。 2)磁感应强度 非居民区及其附近导线最低允许高度为6.5m时,距地1.5m高处的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50μT,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评价标准100μT的限值要求;通过居民区及其附近导线高度为7.5m时,线下距地1.5m高处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41.3μT,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评价标准100μT的限值要求; (2)22 (略) 终端塔双回垂直排列(单边挂线) 1)电场强度 线路终端塔双回垂直排列(单边挂线)周边无电磁环境敏感点(居民区),线路终端塔双回垂直排列(单边挂线)在最不利塔型(2D2Y5-JD)线下:非居民区及其附近导线最低允许高度为6.5m时,距地1.5m高处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7.278kV/m,不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kV/m的要求;经过试算提高导线架设高度至10m时,线下距地1.5m高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值为3.728kV/m,可以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kV/m的要求。故环评要求将导线对地高度由6.5m提高至10m以上,确保22 (略) 终端塔双回垂直排列(单边挂线)经过非居民区及附近导线电场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要求。 2)磁感应强度 线路终端塔双回垂直排列(单边挂线)在最不利塔型(2D2Y5-JD)线下:非居民区及其附近导线最低允许高度为6.5m时,距地1.5m高处的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36.8μT,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评价标准100μT的限值要求;经过试算提高导线架设高度至10m时,线下距地1.5m高处工频磁感应强度最大值为17.9μT,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评价标准100μT的限值要求。 (3)线路对交叉跨越物的影响分析 (略) 重要交叉跨越电磁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预测结果表明,项 (略) 交叉跨越点处工频电场强度值为356.338V/m~480.19V/m, (略) 径设计方案, (略) 重要交叉跨越点(主要为110kV以 (略) 交叉点)主要位于耕地、林地等非居民区,故项 (略) 交叉跨越点处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架 (略) 线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其频率50Hz的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10kV/m的限值要求;项 (略) 交叉跨越点处工频磁感应强度值为4.7906μT~7.6924μT,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工频磁场公众暴露控制限值100μT的限值要求。 5.生态环境影响 (1)植被植物的影响: (略) 运行期不进行林木砍伐,仅按相关规定对导线下方与树木垂直距离小于4.5m的零星林木进行削枝, (略) 安全运行,但总体削枝量小,不会对植物种类和数量产生明显影响。本项目运行期对植被的影响 (略) 维护人员踩踏 (略) 电磁环境影响。线路维护人员可能在运行维护过程中对植被造成一定踩踏和引入外来植物。 (略) 维护检查1个月左右进行1次,运行及维护人员的数量和负重有限,对植被的破坏强度小,不会带来明显的持续不利影响。通过禁止维护人员引入外来物种,可避免人为引入外来物种对本土植物造成威胁。从区域类似环境状况来看,线路周围植物生长良好, (略) 电磁影响对周围植物生长无明显影响。 (2)动物的影响: (略) 定期维护和检查的人 (略) 及周边区域的动物造成惊扰,但这种干扰强度很低,时间很短,对动物活动影响极为有限。从区域类似环境条件下已 (略) 来看,线路运行时未出现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和噪声对走廊附近的野生动物的生活习性、行为表现及生育率等产生明显影响的情况。 (略) 杆塔分散分布,塔基占地不会明显减少兽类的生境面积,线路杆塔档距大,不会阻断兽类活动通道,对兽类种群交流影响小。评价区域内的野生鸟类活动范围大、行动敏捷,且飞行高度一 (略) 架设高度,在飞行时碰撞杆塔的几率不大;从区域内已 (略) 运行情况来看,线路建成后并未对鸟类的飞行和生活习性造成影响。运营期对保护鸟类的影响主要是在不良气候条件下,飞行碰撞输电线的风险,但项目评价区保护鸟类均为猛禽,飞行高度较高,发生碰撞的可能性较小。 (3)对生态红线、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的影响:根据环评分析, (略) 运行期无“三废”污染物产生,极少有人为活动干扰,不会改变原有植被类型,基本不会对生态保护红线、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产生影响。 二、评估结论 (一)《报告表》编制质量 《报告表》编制基本规范,基本满足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总体评价结论可信,可作为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依据。 (二)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项目已取得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本项目核准的批复(文发改基础〔2024〕180号),项目代码:2404- *-04-01-*。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工程区域的水、气、声、生态、电磁等环境质量现状较好,项目所占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生态敏感区,项目虽然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及饮用水源保护区,但本工程属 (略) 基础设施线性项目,项目建设符合相关政策要求,与相关管理要求不冲突。报告根据《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1113-2020)等对涉及生态红线部分进行了唯一性论证,并提出了减缓影响的对策措施;项目不涉及国家一级公益林,占用国家二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基本符合《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的要求,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本工程不涉及“南部边缘热带雨林区域中的红河湿润雨林区”的重点保护对象,因此,本工程对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的南部边缘热带雨林区域中的红河湿润雨林区的影响很小。项目建设和运营将对当地环境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只要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报告表》及本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防治对策措施、要求及建议,项目建设产生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控制,其影响程度在区域环境容量可以承受的范围,从区域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马关县大嘎吉光 (略) 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