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3月22日我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即日起,报告书为10个工作日,报告表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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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环评文件 (链接) | |
1 | 迁建电梯部件加工项目 | (略) 梅李镇梅北路110号 | (略) 宏美机械厂 | (略) (略) | 见附件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略) -最终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