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 (略) 关于西湖区违法用地测绘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西湖区违法用地测绘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 *** 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4月29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XHZFCG-YS-2022- *** ]
项目名称:西湖区违法用地测绘服务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 ***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西湖区违法用地测绘服务(西湖区转塘、双浦区块测绘服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违法宗地测绘、卫星遥感图斑调查、现场放样等相关工作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西湖区违法用地测绘服务(除转塘、双浦以外的西湖区其他区块的测绘服务及西湖区权属规划调查等辅助服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违法宗地测绘、卫星遥感图斑调查、现场放样等相关工作。
矢量数据分析(土规、现状、农转用、供地、临时用地)、出图、出表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本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年,具体时限为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下一轮测绘项目合同签订之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 ***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为政府购买服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2年04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 *** 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 *** 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4月29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https:/ *** 在线投标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杭州 (略) (略) (略) 楼702
开标时间:2022年04月29日 10:00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 *** )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 *** ,https:/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 (略) )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 (略) )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 (略) 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 (略) 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 采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 (略) )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 (略) 理-在线办理。
3、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 (略) 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 (略) )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5、投标人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 *** )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投标人注册要求,如投标人中标后,应在合同签订前及时完善注册信息并成为正式供应商;
6、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7、其他事项:(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8、公告发布范围:浙江政府采购网。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规划 (略) (略)
地 址:杭州市西 (略) (略) 东四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
质疑联系人:符纪宁
质疑联系方式:0571-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地 址:杭州 (略) (略) (略) 楼702
传真:0571- ***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骏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
质疑联系人:季晓瑾
质疑联系方式: ***
3.同级政府采 (略) 门
名 称:杭州市 (略)
地 址:杭州市西 (略) (略) 1104室
传真:/
联系人 :韩继伟
监督投诉电话: ***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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