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 (略) 委办公厅、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工作的意见》(京办字〔2020〕15号)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2010〕第39号)相关规定。2024 (略) (略) 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对符合评估条件的53家社会组织进行评估。最终确定53家社会组织评估等级:5A级社会组织5家、4A级社会组织25家、3A级社会组织21家、2A级社会组织2家。
现将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3日。公示期间,如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 (略) (略) 提出复核申请。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申诉电话:(略)
(略) (略)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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